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文印、办公自动化、档案归档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及院领导的重要讲话;负责全院的计划财务工作及武器、车辆、服装等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管理本院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片区共建、卫生管理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及其他综合事物管理等。
负责本院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表彰奖励、教育培训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负责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本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办理本院向县人大提请任免的有关事项;负责提出本院干警的任免、调动意见;负责法警警衔晋升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本院退休干警的管理服务工作等;负责人事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统战、党组会务工作和指导群团工作。
负责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可能有错误的,移交综合审判庭处理;负责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运作;负责诉讼引导、查询咨询、材料转收、信访接待等对外服务工作;负责公示催告案件办理、诉调对接、立案调解、司法确认、快速裁决、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审判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第一审案件;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审判第一审婚姻、家庭、人身权利、房地产等纠纷案件及相关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第一审合同、证券、票据等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执行异议的审查、执行监督等;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审判县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审判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对重审及改判案件进行剖析通报;处理司法救助事务及行政事务指导;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负责本院的执行实施、执行监督等全面工作。负责本院执行案件执行线索的受理、报告处理和网络查控;负责实施财产保全及执行实施案件;负责执行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办理执行审查案件、请示案件、委托案件,负责协调跨辖区执行案件;负责处理涉执行来信来访,办理执行异议案件审查,各类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信息管理和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相关事项,负责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建设日常工作,以及执行评估考核、调研宣传、文字综合等。
负责实时监测、分析、统计本院的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考核本院业务部门的审判业务工作;对本院各类案件实施审判流程监督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管理法官业绩档案;办理本院审判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督办本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决议;管理本院信息化工作;其它审判综合管理工作。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报请上级人民法院;负责宏观调查研究工作;信息宣传、调研论文、案例编送等。
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机关重大紧急活动的安全保卫、审判值庭、押解和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协助本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执行工作;协助执行等有关事项;开展司法警察技能训练;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