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工作。
协助检察长负责日常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刑事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药镇检察室、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
分管第二检察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生态检察室。
主持政治部工作。
分管办公室(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意识形态、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检察业务后勤保障、司法警察大队等工作)、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法律政策研究、案件管理、检察技术、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