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等工作制度。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平安磐安、法治磐安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政法、信息共享,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涉稳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四)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牵头协调和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创新,统筹协调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目标任务、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管理县法学会、反邪教协会。

(九)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磐安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