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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25-003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磐政办〔2025〕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1-31
统一编号: GPAD01-2025-0001 有效性: 有效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促进农村物流发展资金补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2-14 10:53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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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政策解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磐安县促进农村物流发展资金补助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

磐安县促进农村物流发展资金补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三农”问题,着力缩小城乡物流服务差距,深化客货邮融合发展改革,推进我县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根据《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磐安县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磐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资金

本方案明确的补助资金,一是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磐安县农村物流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二是县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用于农村物流服务、村邮服务、快递进村等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分配遵循“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公开透明、绩效优先”的原则。

二、补助周期

本方案补助周期至2026年底止,到期后,由县财政局和县交通运输局对补助资金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情况,适时调整资金补助政策。

三、补助对象

本方案的补助对象为在磐安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寄递物流和客货邮融合发展业务的邮政快递、货运物流、公交客运等合法经营企业及物流服务网点(以下简称“运营主体企业”),具体补助对象由交通运输局和邮政管理局根据申报条件审核确定。

四、补助重点

(一)充分发挥客货邮运营主体作用

开展全县农村物流服务龙头企业培育行动,发展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管理专业、服务高效、示范显著的农村物流龙头企业,深化交邮联运、邮快合作,不断提升农村物流网络运营功能。对运营主体企业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情况给予运营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年;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实际支出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

(二)鼓励集约化共配快递进村

支持各品牌通过交邮融合、邮快合作、快快合作等集约化运输方式配送农村快递,降低配送成本,提升送达时效和覆盖率,对快递进村件按配送距离分别给予补助0.4元/件、0.6元/件、0.8元/件;对实现快递进村县域全覆盖的民营快递品牌,按进村总件数15—25万件(含)、25—35万件(含)、35万件以上分别给予2万元/年、4万元/年、6万元/年补助。

(三)提升村级网点服务能级

持续推进村级物流服务网点“一点多能”改造,根据实际在较大自然村布建服务网点,畅通快递物流上行服务渠道。在保持原有农村物流服务网点运营补助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对因地制宜拓展农特展销、农资商品代购、助农金融保险代办等“一站式”服务的网点再给予补助600元/年;对开展快递代收代寄服务的网点(邮政管理局备案、与三个以上快递品牌达成合作的),所需安检、打印、出入库等设备统一配置,并再给予网点补助500元/年。

(四)推动“客货邮+”联动发展

结合我县全域旅游和农特产品市场优势,深化“客货邮+农业、电商、旅游”融合发展,搭建好山货进城“最初一公里”平台,开通农村物流班车化、定制化、季节性运输专线,提升客货邮综合运营效益。对开通一乡(村)一品牌运输专线的(包括冷链仓储专线),运营方案经县交通运输局和邮政管理局备案登记,并在补助周期内依照方案常态化运营的,给予运营成本投入额20%的补助,每条专线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年;对投入资金额200万元以上打造“货物集疏+批发销售+电商营销+集中仓储+统一配送”现代农村物流服务链的,建设运营方案经县交通运输局和邮政管理局备案登记,给予投入额15%的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60万元,补助资金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按40%、30%、30%比例分三年拨付。

(五)全面拓展公交带货专线运输

支持公交客运企业充分利用村村通公交优势,通过车型适配、排班优化、站点整合等方式,积极开辟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发展公交带货服务,常态化运营的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给予补助,乡镇到村的补助0.5万元/条·年;县城到乡镇的补助2万元/条·年;打造乡镇到村区域性公交带货网络,运营方案经县交通运输局和邮政管理局备案的,补助6—10万元/乡镇·年。客货邮合作线路车辆购置补助按《磐安县补贴城乡公交服务实施办法》执行。

五、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资金监督管理。对补助资金的使用实行规范管理,根据下达补助资金制定年度补助项目计划清单,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定期组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补助资金政策及分配的重要依据。

2.严格申报流程和责任追究。审核过程应统一标准,严格把关,力求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申领补助对象应自觉服从和接受检查考核,积极配合工作,按规定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虚报交易单数量、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将取消申请补助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或个人责任。

六、其他

本方案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磐安县交通运输局、磐安县财政局、磐安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快递共配进村补助申请表

2.“客货邮+”专线(服务链)补助申请表

3.公交带货专线补助申请表

4.村级服务网点补助标准

5.快递进村补助标准

附件1

快递共配进村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企业)


地    址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补助时间


配送快递品牌

¨中通  ¨申通  ¨圆通  ¨韵达  ¨极兔  ¨顺丰  ¨京东  

¨邮政  ¨其他                 

配送区域、时效


配送件数(件)

0.4元件


合计金额(元)


0.6元件


0.8元件


开户行及账号


账户名


注:相关证件复印件及佐证材料附后。

附件2

“客货邮+”专线(服务链)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企业)


地    址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补助时间


服务区域


专线类型

¨商贸   ¨旅游   ¨农特产品   ¨批发   ¨电商销售   ¨冷链   ¨现代农村物流服务链   ¨其他                

日常运营、成本投入、服务对象、助农效益等基本情况


投入金额(元)


补助金额(元)


开户行及账号


账户名


注:相关证件复印件及佐证材料附后

附件3

公交带货专线补助申请表

申请企业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补助时间


合作品牌

¨中通  ¨申通  ¨圆通  ¨韵达  ¨极兔  ¨顺丰  ¨京东

¨邮政  ¨其他                 

专线名称


运营班次


配送件数(件)


补助金额(元)


开户行及账号


账户名


注:相关证件复印件及佐证材料附后

附件4

村级服务网点补助标准

序号

类型

内容

补助金额

1

基础补助

行政村人口

500人以下

500元/年

行政村人口

501至800人

1000元/年

行政村人口

801人以上

1500元/年

2

派件补助(含信息费)

按件补助

0.25元/件

3

建设补助(示范点)

有独立房间

800元/年

无独立房间

300元/年

4

业务补助

农特展销、农资商品代购、金融保险代办等助农服务功能

600元/年

5

寄件补助

开展快递代寄服务

500元/年

注:各物流点补助资金按照补助标准结合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附件5

快递进村补助标准

乡镇

村名

补助金额(元/件)


乡镇

村名

补助金额(元/件)

安文街道

殊闲

0.6

大盘镇

学田(上面古)

0.6

羊山头

0.6

林丰

0.8

花溪

0.6

甲坞

0.6

白云山

0.6

潭下(下寮)

0.6

石头

0.6

潭下(百廿称)

0.6

石贝

0.6

潭下(北桥)

0.6

岗头

0.4

学田(大坑)

0.6

东川

0.4

光明

0.6

台口

0.4

后塘

0.6

岭脚

0.4

王庄

0.6

岭外

0.4

礼济

0.4

胡村

0.4

市口

0.4

双坑

0.4

小盘

0.4

上葛

0.4

岭下

0.4

墨林

0.4

长坑

0.4

王隐坑

0.4

学田

0

溪文

0

安田

0.4

云山社区

0

方前镇

寺岙

0.6

康庄社区

0

农林

0.8

上章社区

0

石上

0.8

南园社区

0

施家庄

0.8

壶厅社区

0

林家山

0.8

荷塘社区

0

四协

0.8

新渥街道

岩上

0.6

田厂

0.8

麻车下

0.6

横路头

0.8

大山下

0.6

炉田

0.8

双槐

0.6

前门山

0.6

杨山

0.6

陈岙

0.6

西湖

0.6

官田

0.4

外田口

0.6

和溪

0.4

永加

0.6

民范

0.4

仰头

0.6

下村

0.4

道士岙

0.6

前王

0.4

源头

0.6

岙口

0.4

马祥

0.8

南桥头

0.4

罗家

0.4

许溪

0.4

殿口

0.4

方前

0

屋楼

0.4

施家庄(岩门)

0.8

新渥

0

九和乡

三和(山儿头)

0.8

宅口

0

宿坑

0.8

六冲

0

上俞

0.8

南坞

0

九溪(九龙)

0.6

金钩

0

双联(联桥)

0.6

深泽社区

0

锦湖(孔潭)

0.8

后力社区

0

三和(岩甲)

0.8

迎宾社区

0

清峰(后业岭)

0.4

药镇市场社区

0

清潭(中坑)

0.6

翠南社区

0

九和(南坑)

0.4

庄基社区

0

毛竹溪

0.4

尖山镇

外湖田

0.8

三水潭

0.4

里岙

0.8

九和(自办点)

0

小坑姆

0.8

玉山镇

月坑

0.8

榧里

0.8

黄里

0.8

雅庄(孔界)

0

珍溪

0.8

三联(金村)

0.6

吕家山

0.8

塘田

0.6

岭口(金竹坞)

0

里光洋

0.6

佳村

0.6

乌石

0.6

玉峰(马塘)

0.4

乌石(东里)

0.6

中湖

0.4

新楼

0.6

方塘

0.4

栗岭

0.6

孔畈

0.4

前山

0.8

林宅

0.4

横路

0.6

张村

0.4

胡宅

0.6

元里

0.4

岭西

0.8

浮牌

0.4

岭头

0.6

向头

0.4

后张

0.8

岭口

0

下周

0.6

岭口(新艳)

0

张斯

0.8

盘峰乡

大路

0.8

杨树坞

0.8

大岭头

0.8

东胡庄

0.6

西溪

0.8

楼界

0.6

灵江源

0.8

秧田坑

0.6

东山头

0.8

安宅

0.6

山前

0.8

潘界

0.6

风厂

0.8

丁界

0.8

丰陈

0.8

雅庄

0.4

栗树坑

0.8

斐湖

0.4

溪下路

0.6

湖上

0.4

高姥山

0.6

妙塘

0.4

高二

0.6

赵界

0.4

榉溪

0.6

自然

0.4

盘峰

0.4

上东山

0.4

盘峰(三佰)

0.4

胡宅(自办点)

0

沙溪

0.4

楼下宅社区

0

后阁

0.4

尖山社区

0

丁埠头

0.4

五星社区

0

尚湖镇

尚路研

0.8

新宅社区

0

杜家庄

0.8

冷水镇

庄头

0.6

同田

0.6

小章

0.4

岭干

0.6

白岩

0.4

袁村

0.6

冷水

0.6

黄林坑

0.6

泗岩

0.4

市岭下

0.6

箬坑

0.6

列聚山

0.4

西英

0.6

陈董

0.4

虬里

0.6

倪董

0.4

朱山

0.4

尚湖(外山塘)

0

岩潭

0.4

下溪滩

0.4

潘潭

0.6

上溪滩

0.4

仁川镇

柳坡(洋坑)

0.8

山宅

0.4

青梅(滚涛)

0.8

下宅口

0.4

天马

0.8

板榧

0.4

天龙

0.8

大王村

0.4

天山

0.8

忠信庄

0.4

百杖新村

0.6

黄岩前

0.4

青梅(半坑)

0.8

尚湖

0

三水

0.6

双峰乡

溪上

0.6

泊公

0.6

东坑

0.6

洋庄

0.6

西告

0.6

胡庄

0.6

大皿

0

新岭下

0.6

溪下

0

潘田

0.6

双溪乡

山早

0.8

柳坡

0.4

丽坑

0.6

方山

0.4

礼府

0.6

流岸

0.4

其良

0.6

赤岩前

0.4

樱花村

0.4

黄余田

0

金鹅

0.4

杨宅

0

东三(王庄)

0.4

平子坑

0

芭下

0.4

窈川乡

新锦

0.6

潘庄

0.4

赐敕

0.6

史姆

0.4

玉长坑

0.6

下园

0.4

依山下

0.4

梓誉

0.4

川一

0.4




岭溪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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