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109857/2025-0032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5-02-14 |
一、《磐安县促进农村物流发展资金补助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磐安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三农”问题,着力缩小城乡物流服务差距,深化客货邮融合发展改革,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该方案旨在通过资金补助,促进农村物流服务的提升和农村物流网络的建设,以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设。
二、《磐安县促进农村物流发展资金补助方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浙交〔2022〕89号)、《浙江省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23-2025年期补助办法》《磐安县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磐政办〔202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磐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磐安县促进农村物流发展资金补助方案》的补助对象包括哪些?
答:补助对象为在磐安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寄递物流和客货邮融合发展业务的邮政快递、货运物流、公交客运等合法经营企业及物流服务网点。具体补助对象由交通运输局和邮政管理局根据申报条件审核确定。
四、《磐安县促进农村物流发展资金补助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来源包括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和县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物流发展和相关服务补助。资金分配遵循“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公开透明、绩效优先”的原则。
(二)补助周期:补助周期为2025年度至2026年度,之后将根据实施情况和省资金安排,适时调整政策。
(三)补助重点:
1.发挥客货邮运营主体作用,培育农村物流服务龙头企业,提升运营功能。
2.鼓励集约化共配快递进村,降低配送成本,提升送达时效和覆盖率。
3.提升村级网点服务能级,推进“一点多能”改造,畅通快递物流上行服务渠道。
4.推动“客货邮+”联动发展,结合全域旅游和农特产品市场优势,提升客货邮综合运营效益。
5.全面拓展公交带货专线运输,利用村村通公交优势,发展公交带货服务。
(四)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监督管理,严格申报流程和责任追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五)申报流程及其他:从事政策相关业务的运营主体企业,按照要求填报附件中的补助申请表,由交通运输局和邮政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发放补助。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磐安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解读机关: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羊鑫波
联系电话:84661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