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蛋制品、餐饮食品等11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3批次,不合格8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磐安县方前敏峰水果大卖场销售的1批次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磐安县阿宝蔬菜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豇豆不倍硫磷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磐安县仙果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噻虫胺,噻虫嗪;1批次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磐安县禾润盛家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磐安县荟家超市销售的1批次精品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磐安每星期超市销售的1批次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磐安县晖哥果园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杨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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