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磐安县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及《磐安县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磐安县新渥街道蓝天幼儿园招收1个小班,共计25名幼儿。
二、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时间
1.2024年6月7—8日 ,接受新渥街道内户籍和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报名;
2.2024年6月16—17日,有空余学额的按照幼儿园的招生实施方案接受未录取的适龄幼儿报名。
四、收费标准
保教费608元/月,伙食费6元/天,代管费120元/学期。(如有调整,以发改出台文件为准)
五、报名方法和录取程序
网上“无纸化”招生系统
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上(见附件1)报名。确因无法操作网上报名系统的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可在2024年6月7日--8日8:30--11:00 14:30--16:00来蓝天幼儿园报名处的工作人员指导或代为报名。
六、招生注意事项
(一)同一名幼儿第一次报名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同时向两所(包含两所)以上幼儿园报名的幼儿不予录取。
(二)录取以网上系统报名为准,经过幼儿园统一审核录取,家长到园确认登记缴费。
(三)网上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核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四)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后,应按有关规定到相关资质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报幼儿园存档。
七、招生纪律
(一)实行园长负责制,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做好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咨询等指导的组织、安全、传染性疾病防控等工作。
组长---陈美兰:13868908012(688012)
组员----应波澜、卢海霞、卢欢
(二)按规定的时间报名招生,不提前或推迟招生。不擅自招收超龄及未足龄儿童。
(三)严格按照备案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招生,未经审批,不超计划招生。对违规招生行为,接受严肃处理。
(四)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严禁预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五)严禁有偿招生和变相有偿招生,不参与和招生有关的宴请活动,不借机收受钱物。
(六)招生结果在校园公众号途径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咨询电话:13868908012 短号:688012。
磐安县新渥街道蓝天幼儿园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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