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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关于拟对大盘镇横坑水库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时间:2024-06-27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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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关于拟对大盘镇横坑水库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盘镇横坑水库工程

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大盘镇林丰村北山旁

本项目为新建性质,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大盘镇林丰村北山旁。项目总投资5538.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1.2万元。

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1) 地表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基坑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作施工用水或用于移动拌和机冲洗、施工道路洒水等,不外排。施工项目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主体工程施工区生活污水经临时移动厕所收集后由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道路洒水,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2) 地下水环境 在枢纽虽然隧洞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有少量地下水流出,改变小范围的地下水径流关系,但地下水的涌出不会引起区域地下水的径流情况,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较小。和地下水出露点的径流情况,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3)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粉尘、爆破废气、设备燃油废气、柴油发电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等。施工单位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洒水降尘,以无明显扬尘为准。在枢纽工程施工区配置1辆洒水车,施工期每日早、中、晚在工区来回洒水,以减少扬尘;爆破钻孔时采用湿式作业,爆破钻孔设备要选用带除尘器的钻机打孔等。 (4) 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枢纽工程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 (5)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期间占地和土方开挖均会干扰和破坏土壤,造成一定的土壤侵蚀。工程占地将改变区域土壤的类型,将区域现有的林地、耕地改变为水库建设用地,土壤环境不可避免的将被破坏。 (6)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建设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可自行随意乱堆乱倒。弃渣均运至弃渣场堆放,项目结束后统一外运处理。建筑按城市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垃圾设备检修及维护时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照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7)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 对陆生生态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建设会造成占地内个别植物种类数量上减少,但不会对这些种类在本地区的种群造成明显影响。实际施工过程中周边的哺乳类基本会避开该区域进行活动,而本工程占地面积较小,因而影响较小。此外,调查期间也未发现此处是某些鸟类、两栖动物的重要繁殖地和栖息地,因此对整个区域的鸟类、两栖类影响较小。 2) 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分析 水库大坝施工期间截流、大坝浇筑等,会降低浮游植物的生物量和初级生产力,降低浮游动物生物量。但是施工作业带的范围比较窄,对整条河流底栖生物、鱼类区系的影响比较轻微。随着工程的结束,影响逐渐消失。 3) 对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大盘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缘,远离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施工期间会产生扬尘、废水、噪声等污染,但只要按照相关施工要求,加强监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之有足够长的缓冲距离,不会对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正常活动产生很大影响,更不会对大盘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完整性产生不利影响。 4)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分析 工程仅部分水库淹没区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水库枢纽结构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施工过程中,会对库区进行清表。且经调查发现拟建水库水库淹没区内的部分林地原属于种植用地,后荒废逐渐长满灌丛林木,对生态红线内环境不会产生严重影响。 优化工程布置,施工占地区尽量避免占用评价区自然体系森林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区域,临时施工占地要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林地、耕地的占用;永久占地区和临时占地区采取不同的水土流失防护方式等。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 区域水资源影响分析 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境内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满足横坑水库的开发要求。项目通过新增库容和调整现有水资源配置布局,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率,解决大盘镇工程性缺水的问题。 2) 水资源配置变化分析 本工程建成后,大盘镇供水水源原先由里西坑山塘、牛背弄山塘、老鼠山山塘变更为横坑水库、里西坑山塘、牛背弄山塘和老鼠山山塘 (老鼠山山塘作为备用水源),进一步提升供水保障程度,水资源配置更为合理。 3) 水文情势影响分析 在蓄水初期,库区河段逐渐太高,水面受河床断面的影响也会逐渐加宽,坝址上下游河段将受到阻隔,其中坝前水位将由天然水文逐步抬升到正常蓄水位564.10 m。初期蓄水期间由于水库完全阻拦,下泄水量减少,对下游水文情势产生一定影响。 横坑水库蓄水后,库区河段水深、水面面积、流速等水文情势较天然河道发生变化。水位升高,水深增加,水域面积增加,水面蒸发量增加。水库回水使上游河道水深增加,过水断面面积增加,断面平均流速减少,这种影响至库尾才逐渐消失。 同时,通过水库调节改变径流的天然状态,下游河道水文情势将发生变化,下游河道典型断面流量整体呈减少的趋势。此外,由于水库的滞洪削峰作用,减轻了洪涝灾害,保证下游的防洪安全,对下游防洪对象是十分有利的。 4) 泥沙情势影响分析 工程建成后,水库呈现三角洲淤积,泥沙问题并不严重。 5) 下泄水温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分层取水,减缓低温水下泄对下游的影响。同时,由于水库下泄流量较小,水库出库水温与库表水温温差很小,且根据实际调查,坝址处至始丰溪汇合口河段无重点保护鱼类,均为常见的一般性经济鱼类,无鱼类“三场”分布,因此,下泄水温的变化对下游鱼类的繁殖生长及生物量分布影响不大。 6) 水库库区水质的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横坑水库建成后CODMn、NH3-N、BOD5叠加值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中的Ⅱ类标准。 水库库区总体水质为中营养。由于库区现状存在农村散排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等污染负荷,建议对横坑水库上游加强环境管控,做好垃圾渗滤液、粪便的处置工作,从源头削减总磷、总氮。运营期加强水库水质监测,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严防水库富营养化。同时,采取末端净化措施,确保供水水质达标,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7) 坝址下游河道水质的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横坑溪汇入始丰溪河口断面CODMn、NH3-N、BOD5、TP浓度值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中的Ⅱ类标准。 8) 退水水质的影响分析 供水区退水经大盘镇污水处理终端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一级。 (2)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横坑水库建成后坝区无废水外排,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同时,本项目不会产生土壤盐渍化问题。且由于坝区经设置防渗帷幕措施,水库蓄水对坝址下游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3)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水库库区营运期将有大面积土壤被淹没,造成土壤环境被改变,长期浸泡于水底,成为不可逆的改变。根据预测评价,本项目建成后周边土壤不会发生盐化现象。 (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枯木、落叶均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能妥善处置。 (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 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的建设不会导致评价范围土地利用规划结构发生根本性改变,不会对评价范围生物多样性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对评价范围的生态完整性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2) 对陆生生态的影响分析 ① 对植被的影响分析 运营期工程对植被的影响主要由于库区蓄水、坝下河段减水和库区水分条件发生改变。淹没区占地对区域植被的影响较小,不会影响植物区系的组成。此外,由于库区蓄水后,库区水域面积有所增加,对局部小气候造成一定影响,从而加速群系演替,水生、湿生植物种类将会增加,对生物的分布、生境改良等影响趋于有利。 ② 对陆生动物的影响分析 运行期间,水库库区陆生动物的分布将发生一定变化,数量也会减少,但就大范围而言,减少的只是这一区域的数量,总体数量不会有太大。 3) 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分析 横坑水库蓄水后,坝上河段浮游动物密度和生物量上升,坝下河段浮游动物密度和生物量下降。此外,由于下泄水温与河道水温变化不大,对坝下鱼类的繁殖、生长发育影响较小。 4) 对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分析 工程完工后,受施工影响区域生态环境逐步恢复,藻类、浮游生物、底栖动物将逐步恢复至干扰前水平,鱼类也恢复原有的活动范围,甚至随着水库水位线保持稳定后,湿地生物群落拥有更大的生存空间,种类和数量均会优于当前水平。区域生境会进一步改善,有利于保护区范围内物种的丰富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5)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分析 水库建成后,水库淹没区原有的河道生态系统将变成水库生态系统,随着水文、气候、土壤、植被以及人类活动等条件的改变,水库淹没区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和分布将发生相应的变化,但由于食物链作用和动物本身的自动调整,野生动物会向库周以外地区迁移,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物种几乎不产生影响。 6)对生态公益林的影响分析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占用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约为1.411公顷。工程占用生态公益林将造成部分生态公益林面积减少,生态功能丧失。但工程占用生态公益林占评价范围公益林面积比重较小。目前,项目已取得浙江省林业局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详见附件8)。且业主已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严格落实生态公益林占补平衡方案,不会对林业生产及生态造成明显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627日至20247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审批与总量

联系电话:0579-84665235    传真:0579-84665510

通讯地址:磐安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建筑业大厦 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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