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关于2024年5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820万平方米网格布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天越新材料有限公司 | 磐安县尖山镇环城南路101号 | 项目属于新建性质,购置智能玻纤整经机、涂覆上胶机等先进设备实施生产,建设年产820万平方米网格布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 未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烘干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生物质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内运转设备,设备选型优选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加固减震措施。 4、固废:危废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
2 | 年产1千万条路亚软饵生产线技改项目 | 磐安县瑞泰渔具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新城区古峰路 13 号 | 项目属于新建性质,购置搅拌机、挤出机、等国产设备,建设年产 200 吨封边条项目。项目总投资1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未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由磐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调漆、喷漆、流平、晾干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3、噪声:室内设置、基础减振、风口消声等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
3 | 年产200吨封条边项目 | 浙江磐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新渥街道永安东路39号 | 项目属于新建性质,购置手工喷台、废气处理等国产设备,建设年产1千万条路亚软饵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 | 未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由磐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投料、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造粒、挤出、涂胶、印刷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破碎粉尘加强通风换气。3、噪声:室内设置、基础减振、风口消声等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审批与总量科
联系电话:0579-84665235 传真:0579-84665510
通讯地址:磐安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建筑业大厦 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