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民政府:
为深化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 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和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排摸核定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拟报浙江路力服饰有限公司、浙江新广都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外滩华府小区、金华市百世德工具有限公司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安文街道南园社区横城小区1个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曹杰伟,联系电话:188****2678)
附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基本情况
磐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附件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基本情况
一、浙江路力服饰有限公司
浙江路力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磐安县新城区迎宾路28号,法定代表人:厉晓芬,该单位共有建筑4幢,生产综合楼地上6层,高22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办公科研楼地上6层,高22米,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厂房二地上4层,高度15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厂房三地上3层,高度15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使用性质为丙类厂房。现有消防设施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室内消火栓和灭火器等。
主要火灾隐患:
1.喷漆车间与仓库未防火分隔;
2.疏散指示标志多处故障,损坏率超过50%;
3.封闭楼梯间的防火门多处损坏,封闭楼梯间的门损坏率大于其设置总数的50%;
4.消控室无人值班;
5.车间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灶;
6.电气线路直接敷设在木板上。
责任单位:新城建设开发中心
督办部门:磐安县经济商务局
整改期限:2024年11月30日
二、浙江新广都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外滩华府小区
浙江新广都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外滩华府小区, 位于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东溪街,负责人:邓飞云,小区共7幢高层住宅,1#楼地上十九层、地下二层,占地面积 592.1㎡,建筑高度 57.5 米,建筑面积 9088.8㎡,使用功能为商铺、住宅;2#楼地上十七层、地下二层,占地面积 710.4㎡, 建筑高度 51.7 米,建筑面积 6320.13㎡,使用功能为商铺、住宅;3#楼地上十九层、地下二层,占地面积 575.71㎡,建筑高度 57.5 米,地上建筑面积 8409.54㎡,使用功能为商铺、住宅; 4#楼地上十七层、地下二层,占地面积 507.15㎡,建筑高度 51.7 米,建筑面积 6203.37㎡,使用功能为商铺、住宅;5#楼地上八 层、地下一层,占地面积 1156.95㎡,建筑高度 26.95 米,地上建筑面积 2491.83㎡,使用功能为商铺、住宅;6#楼地上八层、 地下一层,占地面积 810.24㎡,建筑高度 26.95 米,建筑面积 2780.32㎡,使用功能为商铺、住宅;7#楼地上八层、地下一层,占地面积 1408.37㎡,建筑高度 26.95 米,建筑面积 3490.15㎡, 使用功能为商铺、住宅;地下室为地下二层,建筑高度 7.7 米, 建筑面积 20058.66㎡。该单位设有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电梯、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干粉灭火器等。
主要火灾隐患: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3.部分防火门损坏;
4.部分电气线路敷设使用花线且未套管;
5.防排烟风机故障;
6.防烟排烟系统不能正常联动启动;
7.消防控制室未安装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8.消防电话损坏。
责任单位:安文街道办事处
督办部门: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期限:2024年11月30日
三、金华市百世德工具有限公司
金华市百世德工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海燕,营业执照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新区花台路1128号B栋-101室。该单位建筑层数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8.85米,建筑面积8479.38平方米,占地面积2826.46平方米;建筑第一层使用功能为金属加工、注塑和喷烤漆车间,建筑第二层为丙类仓库,主要存放注塑原料、包装材料和其他可燃杂物,建筑第三层为零部件货架仓库、组装及包装车间和成品仓库。该单位内设有消防设施:室外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干粉灭火器等。
主要火灾隐患:
1.钢结构建筑未采取防火处理措施;
2.部分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
3.部分消火栓被遮挡;
4.二层车间内设办公室,和车间部分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无独立安全出口;
5.整体建筑超过3000平方米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应急照面和疏散指示标志数量不足;
7.危废仓库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8.未设置封闭楼梯间;
9.屋顶彩钢瓦为泡沫夹芯板;
10.二层局部隔墙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
责任单位:金磐开发区管委会
督办部门:磐安县经济商务局
整改期限:2024年11月30日
四、安文街道南园社区横城小区
安文街道南园社区横城小区,位于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南园社区,常住人口423人。外来人口572人,居民185户,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23户,大部分为来料加工点,主要建筑类型为砖混结构自建房。
主要火灾隐患:
1.区域内生产经营性自建房中生产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未进行防火分隔,为“三合一”建筑;
2.部分生产经营自建房内未配备灭火器、应急照面、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
3.电气线路撕拉乱接,未套管保护;
4.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责任单位:安文街道办事处
整改期限: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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