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392082489/2024-6540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批复 |
文件字号: | 磐发改价格〔2024〕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3 |
统一编号: | GPAD02-2024-0004 | 有效性: |
磐安县殡仪馆:
你馆《关于申请调整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请示》(磐殡〔2024〕1号)收悉。为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你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殡仪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
殡仪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选择性)服务收费。殡仪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按《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普通存放、火化(含普通炉、捡灰炉)、骨灰寄存、普通化妆、遗体理发、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花圈花篮租赁服务收费,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其中:捡灰炉火化、普通化妆、遗体理发、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花圈花篮租赁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最高限价管理。
在保证基本服务的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殡仪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延伸服务。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延伸服务收费项目见《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金华市殡葬延伸服务项目的通知》(金市民〔2020〕37号)。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殡仪服务机构与丧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
未经金华市民政和发改部门确定的殡仪延伸服务项目,不得开展,不得收费。
三、规范殡仪服务收费行为
殡仪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殡仪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价格监督电话等内容,并自觉接受丧户和社会监督。服务项目应由丧户自主选择,提供服务应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的事项、双方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户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票据,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殡仪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自立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不得收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措施
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遗体火化(普通炉)费、接运费、普通冷藏费、骨灰寄存费的免费范围及对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低保等特殊对象,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措施,具体按县惠民殡葬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批复不符的,以本批复为准。《关于调整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磐价〔2008〕28号)、《关于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的通知》(磐价〔2008〕29号)、《关于核定观瞻厅收费标准的批复》(磐价〔2013〕34号)和《关于调整火化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磐价〔2013〕35号)同时废止。
附件:磐安县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磐安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3日
抄送:市发改委,县府办,县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附件
磐安县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价 单位 | 收费 标准 | 项目说明 | 备注 | |
一 | 遗体火化 | |||||
1.普通炉火化 | 元/具 | 330 | 遗体置入火化炉,骨灰整理、装殓等火化全过程费用。 | 惠民项目。 | ||
2.捡灰炉火化 | 元/具 | 630 | 费用应按规定扣除财政补助。 | |||
二 | 遗体接运 | |||||
1.遗体接运 | 元/具 | 180 | 从遗体所在地接运到殡仪馆的费用。超过30公里部分(以实际往返里程计),每公里加收4元,但最高不超过300元。 | 惠民项目。 | ||
三 | 普通存放 | |||||
1.普通冷藏 | 元/天 | 70 | 每24小时算一天;不足24小时,按1天计算。 | 惠民项目。 | ||
2.独立单柜冷藏 | 160 | |||||
3.独立移动冷藏柜冷藏 | 260 | |||||
四 | 普通化妆 | |||||
1.普通化妆 | 元/具 | 100 | 包括:面部清洗敷干,嘴巴、眼睑整合复位,脸部上妆,眼眶、睫毛、脸腮、嘴唇描色、化妆,整理衣装、梳头。 | |||
五 | 遗体理发 | |||||
1.遗体理发 | 元/具 | 3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价 单位 | 收费 标准 | 项目说明 | 备注 | |
六 | 骨灰寄存 | |||||
1.骨灰寄存 | 元/月 | 10 | 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 | 惠民项目。 | ||
七 | 殡仪设施(用品)租赁 | |||||
1.普通守灵厅 | 元/天 | 260 | 面积:35平方米,含移动冷藏设备、空调、电子香烛、守灵台、绢花、遗像架、休息室、茶水等设备设施。 | 惠民项目。每24小时算一天;不足24小时,按1天计算。 | ||
2.普通告别厅 | 元/场 | 260 | 面积:50平方米,含移动冷藏设备、空调、电子香烛、守灵台、绢花、遗像架、休息室、茶水等设备设施。 | 普通告别厅收费为惠民项目。如租用本厅用于守灵,则按520元/天计算。 | ||
3.大告别厅 | 元/场 | 800 | 面积:300平方米,含移动冷藏设备、空调、电子香烛、守灵台、绢花、遗像架、休息室、茶水等设备设施。 | |||
八 | 花圈花篮租赁服务收费 | |||||
花圈花篮租赁 | 元/只 | 15 | 包含一副挽联的打印服务。 | |||
惠民项目,免费范围按磐民〔2022〕59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