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期)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DBJ24330700313631534的鳊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磐安县尖山金萍蔬菜行的鳊鱼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对磐安县尖山金萍蔬菜行进行现场检查。1、责令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停止生产销售该批次的产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期)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磐安县尖山金萍蔬菜行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磐安县尖山金萍蔬菜行的鳊鱼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检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磐安县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抽样编号为DBJ24330700313631534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进行了原因排查及整改。原因:涉嫌销售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鳊鱼,进货时肉眼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及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积极向上游供应商索要产品相关检验报告,确保产品合格安全。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