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 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3〕81 号)、《关于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农〔2016〕52 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市财农〔2016〕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将 2024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进行公示。
磐安县财政局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