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诉举报基本情况
2024年上半年磐安县局共收到消费投诉举报541件,去年同期收到438件,投诉举报量同比上升23.5%。其中收到投诉件331件,去年同期收到投诉296件,同比上升11.8%;收到举报件210件,去年同期收到举报件142件,同比上升47.9%;共计涉及消费争议金额30.06万元,挽回消费者损失金额6.46万元。
按来源分类,全国12315平台327件,浙江省“民呼我为”、“浙消保”平台128件;来电来人45件;来函43件;受理消费投诉273件,已办结227件,投诉调解成功96件,投诉“诉转案”0件;收到的举报210件,已办结181件,已立案6件,举报立案率为3%。
二、从投诉情况分析。
质量投诉75件,位列第一,占比22.7%;售后服务投诉 74件,位列第二,占比22.4%;食品安全投诉59件,位列第三,占比 17.8%;不正当竞争投诉34件,位列第四,占比10.3%;其他投诉26件,位列第五,占比7.9%;合同投诉15 件,位列第六,占比4.5 %;价格投诉14件,位列第七,占比4.2%;标准化投诉12件,位列第八,占比3.6%。
从投诉类别分析。
(一)其中商品类投诉279件,其中排名前十的为食品类投诉97件,家居用品38件,装修建材38件,服装、鞋帽类18件,药品类12件,儿童用品11件,化妆品8件,五金交电8件,交通工具8件,文化、运动用品7件。
(二)服务类投诉52件,其中排名前几位的是餐饮住宿服务20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9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5件,其他服务4件,租赁服务3件,互联网服务3件,销售服务2件。
三、从举报情况分析。
广告违法行为举报57件,位列第一,占比27.1%;食品安全违法行为55件,位列第二,占比26.2%;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举报39件,位列第三,占比18.6%;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举报12件,位列第四,占比5.7%;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举报12件,位列第四,占比5.7%;价格违法行为举报9件,位列第六,占比4.3%;药品问题举报5件,位列第七,占比2.4%;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5件,位列第七,占比2.4%。
四、疑似职业索赔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共收到疑似职业索赔投诉举报265件,占投诉举总量49%;其中投诉109件,占投诉总量32.9%;举报156件,占举报总量74.3%。
疑似职业索赔投诉举报的关注问题集中在:食品安全问题81件,占比30.6%,主要反映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注的事项不完整真实,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标签标识问题;广告问题58件,占比21.9%,主要反映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印刷品广告含有虚假、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内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56件,占比21.1%,主要反映虚假宣传,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质量问题37件,占比14%,主要反映销售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五、投诉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1.投诉数量持续上升明显。纵观上半年投诉数量上升势头,上升趋势保持在年均20%以上。同时职业投诉举报量占比太高,日常生活消费投诉量有所减少,进一步拉低了全县投诉调解成功率,上半年投诉调解成功率仅为47.5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食品安全类问题的投诉举报排在所有问题类别的首位,食品安全类投诉举报共114件,其中投诉59件,举报55件,职业投诉举报81件,占比71.1%。投诉调解成功12件,调解成功率仅为20.3%,涉及争议金额0.90万元,挽回消费者损失金额0.23万元。根据反映问题可以看出职业投诉举报有两个特点,一是职业打假团队到小型超市、副食店现场查找过期食品甚至通过夹带方式更换成过期食品,再由一人或者多人连续发起批量投诉举报;二是由某些人查找厂家生产的产品标签标识瑕疵问题,再由多人从各地超市购买该产品发起批量的投诉举报。
3.质量问题还是排在所有问题类别次位。质量安全类投诉举报共87件,其中投诉75件,举报12件,职业投诉举报37件,占比42.5%。投诉调解成功15件,调解成功率只有20%,涉及争议金额2.76万元,挽回消费者损失金额2.24万元。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品牌意识不断树立,商品的质量好坏成为消费者购买商品首要追求目标,一旦在商品的质量上出现瑕疵,哪怕是很小的瑕疵,消费者也会选择投诉来解决纠纷。
4.纵观2024年上半年磐安县局受理的消费投诉举报情况来看,没有涉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投诉事件,总体消费环境良好。
六、相关建议意见
1.持续强化放心消费宣传引导。加大对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的宣传引导,提高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自律性,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同时,强化集聚区消费维权联络站的作用,使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市场以及景区等,使消费投诉总体数量能有效的降低,营造和谐良好的放心消费环境。
2.加大消费投诉举报处置力度。及时签收、规范办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对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对经营者进行集中的约谈指导。针对单用途预发卡、房屋装修、医疗美容和汽车销售等行业的投诉举报,积极发挥消保委等组织机构的作用,形成消费维权合力,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规范化处置职业投诉举报。面对职业索赔人不断团队化、年轻化、专业化,大量的浪费行政资源。作为职能部门我们要认真梳理分析,形成统一的规范化答复告知文书,依法履职,不和“稀泥”。同时推动政法委、纪委、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信访、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建立职业索赔治理专项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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