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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33/T1101-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DB33/T1101-201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标准设计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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