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政办发〔2023〕18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金华户籍老年人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不少于400元。据此,我县百岁以上老人长寿保健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
调整后的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磐安县民政局 磐安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