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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海康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信息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时间:2022-09-23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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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单号为330727220919867420819磐安海康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办件单号为330727220919867420819磐安海康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于20220922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磐安海康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根溪一路31

法定代表人:瞿朝

种类和范围: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GE004]

有效期至:2027年09月21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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