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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法解读之食品生产篇: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怎么办?

信息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4-0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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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怎么办?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以预防为主,实行风险管理,国家要求食品生产者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别规定,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却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会被纳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事故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发生事故的食品生产者应配合监管部门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食品生产者应依法实施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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