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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切实解决前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标准,确保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现将资金补助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补助标准
(一)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原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奖励,设计、装修、设施改造、设备购置等建设项目(不含消防建设工程)金额以审计报告为准,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消防建设工程部分验收合格后按审计金额给予80%奖励。
(二)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成投入运行后,由村(社)提出申请,由县民政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验收分数在80-85分的补助3-4万元、在86-90分的补助5-6万元、在91-95分的补助7-8万元、在96以上的奖补9-1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房屋修缮和设施、设备、日常用品购置等。建设申请表、验收表、考核表等详见附件。
(三)配送餐服务中心。经县民政局批准建设的配送餐服务中心,因装修、设备设施改造、器具添置等按审计金额的8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运行补助标准
(一)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经考核验收合格,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项服务功能达到标准,正常开展各项服务且年运行300天以上,日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就餐(含送餐)人数在20(含)人以下的,年补助运行经费5万元,日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就餐(含送餐)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超过的人数每人每年补助运行经费1500元,年运行经费最高不超过35万元。每天提供一餐服务的运行经费减半。当年新办的按建成后实际运行天数给予补助。
(二)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年正常运行300天以上的,日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就餐(含送餐)人数在20(含)人以下的,年补助运行经费3万元,日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就餐(含送餐)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超过的人数每人每年补助运行经费1500元,年运行经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天提供一餐服务的运行经费减半。当年新办的按建成后实际运行天数给予补助。
(三)配送餐服务中心。补助标准参照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标准执行。
(四)配送餐服务点。经乡镇街道审批、县民政局备案的配送餐服务点,可以为本村或周边村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提供配送餐服务,年正常运行300天以上的,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的补助,年运行经费最高不超过25万元。每天提供一餐服务的运行经费减半。邻里助餐点开展送餐服务的经乡镇街道同意、县民政局认可的视情给予补助。
三、就餐服务补贴人员范围和标准
(一)以下老年人在县内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就餐的,给予每人每天补贴5元,每天一餐的补贴减半,但个人没有交纳差额就餐费用的人员,不得享受就餐服务补贴。
1、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
2、一级二级肢体、精神、智力残疾且60周岁以上老年人;
3、低边家庭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
4、县内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以下老年人在县内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就餐的,给予每人每天补贴8元,每天一餐的补贴减半。
1、分散供养60周岁以上特困人员;
2、县内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三)全县所有提供就餐(含送餐)服务的,日均就餐(含送餐)人员伙食标准不得低于8元。低于此标准的,扣除相应补贴。
四、本文件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磐安县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助餐服务工作的通知》(磐民〔2019〕43号)与本文件不符的,以本文件为准。
五、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磐安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考核验收申报表
2、磐安县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项目考核评价表
3、磐安县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考核评价表
4、磐安县配送餐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考核评价表
5、磐安县配送餐服务中心运行考核评价表
磐安县民政局 磐安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6日
磐安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印发
附件1:
磐安县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验收申报表 | ||||||||||
申请单位(盖章):磐安县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 ||||||||||
项目名称 | 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 |||||||||
项目地址 | 磐安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号 | |||||||||
村负责人 | 电话 | 邮编 | ||||||||
项目类别 |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配送餐中心 | |||||||||
建设方式 | ○新建 ○改建 ○扩建 ○租用 ○购置设备 | |||||||||
建筑面积 | 总使用面积 | 室内面积 | ||||||||
动工年月 | 竣工年月 | |||||||||
投入情况 (万元) | 基础建设 | 年房租金 | ||||||||
装修装潢 | 配套改造 | |||||||||
厨房设备购置 | 其他设备购置 | |||||||||
就餐总人数 | 符合条件 就餐人数 | 符合条件 送餐人数 | ||||||||
资金来源(万元) | 总投入 | 申请县级补贴 | 自 筹 | 社会捐助 | ||||||
村居申报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 初验意见 |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民政局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财政局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本表一式四份,申报单位、乡镇(街道)、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留存一份。 | ||||||||||
附件2:
磐安县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考核评价表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考核内容 | 验收考核标准 | 分值 | 自评分 | 审核分 | 考核分 |
基础设施 41分 | ①用于居家养老的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得5分;200平方米得6分;300平方米以上得7分;400平方米以上的得8分。 | 8 | |||
②利用集体用房改造配备必要的服务设备得6分;新建并配备服务规范性设备,专门用于居家养老的得8分。 | 8 | ||||
③配有洗衣室得0.5分、文体活动室(配备文体活动设施和器材)得1分、图书阅览室得1分、日间休息室(配有20张以上床或折叠椅)得2分、医疗室(配有常用药品)得0.5分、老年食堂(能同时容纳20名老年人就餐)得5分;开展送餐服务(有送餐协议)得5分。 | 15 | ||||
④老年食堂有餐饮许可证、环境安全卫生制度健全、配有冰箱、消毒柜的得4分,服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的得1分。 | 5 | ||||
⑤有醒目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标识标牌得1分;食堂、餐厅等功能区设置标牌,布局合理得1分,食堂内清洗水槽、砧板菜刀、货架放置规范得3分。 | 5 | ||||
组织保障 13分 | ①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管理机构,村(居)委会主要成员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2分。 | 2 | |||
②村集体筹集资金专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装修或改建各投入达3万元得5分,每超1万元加1分。 | 8 | ||||
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村(居)委会重要工作议程得1分;工作有计划得1分。 | 2 | ||||
④有效整合资源,建立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三自”机制。 | 1 | ||||
制度管理 15分 | ①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上墙得3分,建立安全责任和意外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消防、卫生、安全达标得2分。 | 5 | |||
②服务项目内容2项以上得3分、建立收费标准栏得0.5分、建立公开公示栏得1分,有宣传小册子得0.5分。 | 5 | ||||
③工作台帐齐全得1分,财务独立核算得3分,建立老年人档案得0.5分、建立电子数据库得0.5分。 | 5 | ||||
队伍建设 15分
| ①有1名专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得1分;2名以上专职服务人员得2分;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的得3分。 | 5 | |||
②村级建立4人以下银龄互助队伍,并开展助老服务的得3分;5人以上银龄互助队伍,并经常性开展助老服务的得5分。 | 5 | ||||
③有1名以上居家养老监督员得2分;有财会人员的得0.5分。配有电脑并有专人操作管理的得0.5分;配有专门联系电话并有专人值班的得2分。 | 5 | ||||
综合考评16分 | 组织领导重视,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环境优雅、宽敞、美观,规模较大,文化氛围浓厚,管理规范,有创新内容等。根据上述内容,建设工作整体效果的优劣分四类进行评分:一类得15至16分;二类得13至14分;三类得12至11分;四类得9至10分。 | 16 | |||
合计 | 100 |
备注:自评分由村(社)负责,审核分由乡镇(街道)负责,考核分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单位联合考核后确认。
参加考核人员(签名):
附件3:
磐安县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考核评价表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考核内容 | 验收考核标准 | 分值 | 自评分 | 审核分 | 考核分 |
环境设施 20分 | ①环境整洁、美观。 | 4 | |||
②公共卫生实行包干制,无卫生死角。 | 3 | ||||
③房屋干净、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墙干净,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 3 | ||||
④机构内办公室、便民食堂、文体图书室、医疗保健室、日间休息室、洗衣室、卫生间等统一标牌。 | 3 | ||||
⑤厨房的冰箱(柜)、橱柜、炊具等设备齐全。生熟食品分放,食物储藏有防蝇、防鼠设备。 | 4 | ||||
⑥食堂有统一美观的桌椅、碗橱,并配有电风扇。 | 3 | ||||
内部管理 25分 | ①机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并上墙公布。 | 3 | |||
②建有以机构负责人、老年协会会长、老年人代表参与的,以自我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管理制度。 | 3 | ||||
③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并有记录,各类管理台帐齐全。 | 2 | ||||
④对服务人员实行考评制度,每半年考评一次。 | 3 | ||||
⑤财务制度健全,单独建帐,账目清楚齐全,机构内各项收支账目定期公开。 | 7 | ||||
⑥建立机构财务管理监督小组。对重要物资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 | 4 | ||||
⑦建立老年生活、健康档案,并配照片。 | 3 | ||||
安全卫生 15分 | ①重视安全保障工作,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4 | |||
②设有固定灭火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 3 | ||||
③重视食品安全卫生,配备必要的消毒、防腐设备,杜绝食物中毒。 | 4 | ||||
④每年为工作服务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并备案。 | 4 | ||||
工作队伍建设 15分 | ①聘请机构负责人1名,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 | 5 | |||
②聘请专(兼)职财务人员、养老服务人员、专职炊事员;流动医务人员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活动。 | 4 | ||||
③炊事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 3 | ||||
④有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参加培训。 | 3 | ||||
服务规范 25分 | ①为老年人提供学习、娱乐、健身、洗衣、午间休息等照料服务。午休床位(折叠椅)20张以上,有服务协议书。 | 4 | |||
②利用便民食堂提供20名以上人员就餐服务,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就餐人员台帐每天做好登记。 | 4 | ||||
③与被服务对象签订协议,组建志愿者队伍,有服务队伍人员花名册和协议书。 | 2 | ||||
④建立银龄互助机制,经常性开展助老活动,年不少于8次以上。 | 2 | ||||
⑤服务流程合理,服务操作规范,服务质量良好,有应急预案。 | 3 | ||||
⑥建立服务评价机制,被服务老人或亲属满意率在85%以上。 | 10 | ||||
合计 | 100 |
备注:自评分由村(社)负责,审核分由乡镇(街道)负责,考核分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单位组织考核后确认。
参加考核人员(签名):
附件4:
磐安县配送餐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考核评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考核内容 | 验收考核标准 | 分值 | 自评分 | 审核分 | 考核分 |
基础设施 41分 | ①用于配送餐服务中心的用房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得5分;150平方米得6分;200平方米以上得7分;200平方米以上的得8分。 | 8 | |||
②利用集体用房改造配备必要的服务设备得6分;新建并配备服务规范性设备,专门用于居家养老配送中心的得8分。 | 8 | ||||
③配送服务中心开展周边村(社)送餐服务(并签订相关送餐协议)的得5分。 | 5 | ||||
④配送餐服务中心布局规范合理,并取得餐饮许可证的得3分;环境安全、卫生、餐饮等服务制度健全的得6分;配有冰箱、消毒柜、独立留样冰箱的得4分;厨师等服务人员服装符合要求的得1分,持健康证上岗的得1分。 | 15 | ||||
⑤有醒目的配送餐服务中心标识标牌得1分;厨房内布局合理,设置功能区标牌得1分;厨房内清洗水槽、砧板菜刀、货架等配置规范得3分。 | 5 | ||||
组织保障 13分 | ①建立配送餐服务中心组织管理机构,村(社)委会主要成员负责配送餐服务中心工作得2分。 | 2 | |||
②村集体筹集资金专用于配送餐服务中心装修或改建各投入达3万元得5分,每超1万元加1分。 | 8 | ||||
③配送餐服务中心工作纳入村(社)委会重要工作议程得1分;工作有计划得1分。 | 2 | ||||
④建立监督机制,以配送餐服务中心负责人、老年协会会长、老年人代表参与的,以自我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监督管理机制。 | 1 | ||||
制度管理 15分 | ①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上墙得3分,建立安全责任和意外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消防、卫生、安全达标得2分。 | 5 | |||
②配送餐服务细致周到得3分、建立收费标准栏得0.5分、建立公开公示栏得1分,有宣传小册子得0.5分。 | 5 | ||||
③工作台帐齐全得1分,财务独立核算得3分,建立老年人档案得0.5分、建立电子数据库得0.5分。 | 5 | ||||
队伍建设 15分
| ①有1名专职配送餐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得1分;2名以上专职服务人员得2分;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的得3分。 | 5 | |||
②村级建立4人以下银龄互助队伍,并开展助老服务的得3分;5人以上银龄互助队伍,并经常性开展助老服务的得5分。 | 5 | ||||
③有1名以上配送餐服务中心监督员得2分;有财会人员的得0.5分。配有电脑并有专人操作管理的得0.5分;配有专门联系电话并有专人值班的得2分。 | 5 | ||||
综合考评16分 | 组织领导重视,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环境优雅、宽敞、美观,规模较大,文化氛围浓厚,管理规范,有创新内容等。根据上述内容,建设工作整体效果的优劣分四类进行评分:一类得15至16分;二类得13至14分;三类得12至11分;四类得9至10分。 | 16 | |||
合计 | 100 |
备注:自评分由村(社)负责,审核分由乡镇(街道)负责,考核分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单位联合考核后确认。
参加考核人员(签名):
附件5:
磐安县配送餐服务中心运行考核评价表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考核内容 | 验收考核标准 | 分值 | 自评分 | 审核分 | 考核分 |
环境设施 20分 | ①环境整洁、美观。 | 4 | |||
②公共卫生实行包干制,无卫生死角。 | 3 | ||||
③配送餐服务中心干净、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墙面干净,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 3 | ||||
④配送餐服务中心内厨房、更衣室、卫生间等统一标牌。 | 3 | ||||
⑤厨房的冰箱(柜)、橱柜、留样冰箱、炊具等设备齐全。生熟食品分放,厨房、食物、储藏室有防蝇、防鼠等相应设施。 | 4 | ||||
⑥厨房有统一美观的不锈钢操作台、碗橱,并配有油烟机。 | 3 | ||||
内部管理 25分 | ①配送餐服务中心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并上墙公布。 | 3 | |||
②建有以配送餐服务中心负责人、老年协会会长、老年人代表参与的,以自我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管理制度。 | 3 | ||||
③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并有记录,各类管理台帐齐全。 | 2 | ||||
④对服务人员实行考评制度,每半年考评一次。 | 3 | ||||
⑤财务制度健全,单独建帐,账目清楚齐全,机构内各项收支账目定期公开。 | 7 | ||||
⑥建立机构财务管理监督小组。对重要物资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 | 4 | ||||
⑦建立老年生活、健康档案,并配照片。 | 3 | ||||
安全卫生 15分 | ①重视安全保障工作,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4 | |||
②设有固定灭火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 3 | ||||
③重视食品安全卫生,配备必要的消毒、防腐设备,杜绝食物中毒。 | 4 | ||||
④每年为工作服务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备案。 | 4 | ||||
工作队伍建设 15分 | ①聘请配送餐服务中心负责人1名,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 | 5 | |||
②聘请专(兼)职财务人员、专职配送餐服务人员、专职炊事员;流动医务人员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活动。 | 4 | ||||
③服务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 3 | ||||
④有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参加培训。 | 3 | ||||
服务规范 25分 | ①配送服务中心为周边村(社)老人提供送餐服务(并签订相关送餐协议)。 | 5 | |||
②配送服务中心提供送餐服务,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就(送)餐人员信息,台帐每天做好登记。 | 4 | ||||
③与被服务对象签订协议,组建志愿者队伍,有服务队伍人员花名册和协议书。 | 2 | ||||
④建立银龄互助机制,经常性开展助老活动,年不少于8次以上。 | 2 | ||||
⑤服务流程合理,服务操作规范,服务质量良好,有应急预案。 | 2 | ||||
⑥建立服务评价机制,被服务老人或亲属满意率在85%以上。 | 10 | ||||
合计 | 100 |
备注:自评分由村(社)负责,审核分由乡镇(街道)负责,考核分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单位组织考核后确认。
参加考核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