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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21-5303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医保类 体裁分类: 规范
文件字号: 磐政〔2021〕3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磐安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5-17
统一编号: GPAD00-2021-0002 有效性: 有效

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磐安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18 15:14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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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磐安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磐安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增长的趋势,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和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8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16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7〕4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工作,实现新型养老模式全覆盖,特制定我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保障基本、统筹发展的原则,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等方面的作用,加强部门协作,统筹社会资源,全面推进“养”和“医”的无缝对接,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办针对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建设集医疗、康复、护理、养老和安宁疗护等功能于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依托县域医共体的医疗卫生资源,县福利中心、各乡镇(街道)养老院、居家养老中心等现有养老资源,以县域医共体为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工作主体,统筹实施“人、财、物”统一管理机制。实行“医共体+医养”的运行方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居家为主、机构为辅、多方参与的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体系。以送医助养为主,医中延养、养中融医、医养协同为辅,积极推进县、乡、村三级医养结合工作布局,加快推进大盘山医养中心,新城区(新中医院)医养中心、尖山镇中心卫生院医养中心三个项目建设,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县医养结合工作格局。同时,积极建设“医共体+数字医养”工作,建立全县数字化医养健康管理中心,为全县老人提供具有实时定位、健康监测、预警报告等服务功能的智慧平台,聚力打造数字赋能医养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加快社会资本引进,多元投入发展高端医康养服务。通过三年的建设,到2023年底,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和养老服务的医养结合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型乡镇医养中心和高端型医养中心,实现县域内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全覆盖。每千名老人医疗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数达4张以上,为65岁以上老年人看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三、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  建立以家庭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多种形式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发展的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县中医院发展高端医养结合服务,乡镇基层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发展医养结合服务,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人开展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拓展服务内容,县福利中心和乡镇养老院增设医疗服务功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所有与养老有关的医疗布局和配置,均以县域医共体为主体,做好功能布局和配置的指导。具体开展以下几种医养结合工作服务模式:

(一)“医中延养”模式(医疗机构内开展养老服务)  

县域医共体牵头,以大盘山医养中心为引领,以点带面,分三个区域布局新中医院、尖山镇中心卫生院的“医中延养”项目,共同推动全县的医养结合工作发展。大盘山医养中心以大盘镇中心卫生院为基础,增挂大盘山示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大盘山残疾人之家牌子,实现四块牌子一套人员,打造集医疗、康复、养老为一体的省级基层医疗机构转型发展示范性医养结合机构,为基层卫生院的转型发展做好示范。搬迁后的新中医院以“江南药镇”为支点,为发展中高端医养提供服务,融入全域旅游创建,借“旅居兴县”“全域旅游”“休闲养生游”之机,以中医养生、特色疗法、老年病、康复治疗等为龙头,融医疗、养老、康复、护理、休闲等多种元素,发展旅居养老、休闲度假型养老、老年健康教育等新业态,打造集养老居住、养老配套、养老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康养小镇(名城)。尖山镇中心卫生院利用现有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后参照大盘山医养中心模式,为玉山台地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在财政适当投入,公益托底的基础上,积极引进民营资本,发展高端康养服务,在玉山台地引入一家集医疗、养老、康复、旅居于一体的康养医院。通过医养结合工作,提高医疗机构资产利用率和医务人员工作效率,同时提高医务人员待遇,保障医养结合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探索形成在院老人医保支付转身份不转床位机制,建立家庭病床制度,在院老人家庭病床建床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一次性住院予以报销结算。在立足为本地老人服务的同时,充分发挥我县的生态优势、中医药资源优势,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格局,与康养旅居产业连接,与中医药健康产业衔接,与长三角养老产业对接,吸引并积极承接长三角地区及更多的外地老人来磐安休闲养生养老,实现养老服务区域协同发展。

实施步骤:2021年对大盘山医养中心深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入住老人的幸福感。新中医院医养中心依托县中医院搬迁于2021年12月底前投入运行。尖山镇中心卫生院医养工作于2021年12月底前投入运行。2023年12月底前在玉山台地区域引进社会资本新建一家高端的康养医院。

(二)“养中融医”模式(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护理院)

以县社会福利中心为龙头的全县公办养老机构和社会办养老院,根据养老服务业务拓展的需要,通过在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及时满足在院老人的多种健康需求。县福利中心与县内医疗机构合作,按照先开办医务室,后发展护理院的思路开展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开通医保报销支付。利用完善的医疗服务,吸引老人入住,提高入住率,保障养老机构可持续发展。

实施步骤:县社会福利中心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医疗机构的设置备案并投入运行。新渥敬老院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医疗机构设置并运行。其他养老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医疗机构。

(三)“医养协同”模式(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不具备开设医疗机构条件养老机构可与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合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签订医疗合作协议,由卫生院的医护人员以“定期+不定期”上门的方式提供服务。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在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开通医保就诊服务,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床边医疗巡诊、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诊急救、危重症转诊、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实施步骤:各公办民营、民办民营养老机构,与所在乡镇卫生院协作,签订完善医养合作协议。其中尚湖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玉山敬老院、尖山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双峰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冷水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方前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仁川镇洋庄颐寿苑养老服务中心、安文街道沁春园养老院等8家养老机构于2021年6月底前正式运行,窈川乡、双溪乡、盘峰乡、九和乡等4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于2023年12月底前正式运行。

(四)“送医助养”模式(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家庭提供医疗服务)

依托家庭签约医生服务,实现医养结合进社区、进家庭,为广大居家老人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签约医生通过巡回医疗服务车、流动医疗服务站、家庭医生履约服务,为全县所有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在家的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送药上门、社区护理、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全县医养结合工作全覆盖。同时,积极发展智慧养老工作,建立全县智慧养老平台,为居家老人提供具有健康监测、生活服务功能的智能设备,及时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生活上的帮助与服务

实施步骤:2021年6月底前,在全县每个乡镇选择1~2个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展“送医助养”服务试点,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规范的服务流程。2021年12月底前为全县所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居家老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医养结合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落实全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工作。  

(二)加强工作保障。建立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职责,完善各项服务的政策体系,落实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医养结合发展。

(三)加强检查督导。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要根据年度医养结合工作落实情况、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主要指标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并对全县医养结合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年度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磐安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磐安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3.磐安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任务汇总清单

4.磐安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任务详细清单

5.各类型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服务内容

附件1

磐安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金  艳副组长:吴进州

成 员:杨北京(县府办)

羊兆丰(县府办)    

胡雪光(县卫健局)    

陈金龙(县民政局 )        

黄  强(县财政局)

陈汉文(县残联)

陶伟英(县医保局)

陈守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孔华锋(县发改局)

虞晓峰(县融媒体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胡雪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附件2

磐安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府办:要建立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统筹协调运行机制,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居家为主、机构为辅、多方参与”的医养结合工作格局,协调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密切协作,建立和完善各项服务的政策体系,落实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医养结合发展。  

二、县卫健局:行使牵头部门职责,负责全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发挥“医共体+医养”的牵头作用,做好全县医养结合相关工作。规范为居家老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简化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审批手续,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直接到县卫健局备案。简化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的审批手续,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向县编办提出职责调整和变更登记申请。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在挂号、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明显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提高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根据需求增设老年养护、安宁疗护床位。  

三、县民政局:行使养老机构主管部门职责,把医养结合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实施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监管服务;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医养结合工作评估体系,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服务;设立养老机构的医疗机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并及时足额拨付补助。动员各养老机构、社区居家照料(养老)中心与医疗机构进行医养合作签约,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100张以上床位的护理型或助养型养老机构,应单设护理站或医务室,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等机构。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开展智慧养老工作,建立全县智慧养老平台。  

四、县残联:实施残疾人医疗养老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将残疾人医疗、养老、康复等纳入总体规划。  

五、县医保局:制定和完善居家医养服务规范、医保报销项目及支付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康复、护理、保健等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  

六、县发改局: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七、县财政局:为医养结合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和支持,对规划“医中延养”的乡镇卫生院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硬件设施;为养老机构注入医疗服务或“送医助养”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项目服务内容的不同,由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对60岁以上有需要的困难群体老年人配备智能设备,县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实现智慧养老。全县公办养老机构和所有村(社)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实行医疗机构合作,实现医中有养或养中有医,县财政要给予经费保障,使全县老年人均能就近获得不同程度的医养服务。

八、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各类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计划指标予以倾斜;落实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土地供应政策,将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全县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监督实施。鼓励各方力量对闲置的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用于医养结合服务。 

九、县融媒体中心: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健康养老知识,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大力宣传我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  十、各乡镇(街道):负责将属地医养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附件3

磐安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机构建设任务汇总清单

单位:家

序号

乡镇

(街道)

医中延养型

养中融医型

医养协同型

送医助养型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1年

1

安文街道




1



1



实现全覆盖

2

新渥街道

1




1





实现全覆盖

3

冷水镇







1



实现全覆盖

4

仁川镇







1



实现全覆盖

5

尖山镇

1





1

1



实现全覆盖

6

尚湖镇







1



实现全覆盖

7

玉山镇







1



实现全覆盖

8

大盘镇

1









实现全覆盖

9

方前镇







1



实现全覆盖

10

双峰乡







1



实现全覆盖

11

窈川乡









1

实现全覆盖

12

双溪乡









1

实现全覆盖

13

九和乡









1

实现全覆盖

14

盘峰乡









1

实现全覆盖

合计


3



1

1

1

8


4

实现全覆盖

附件4

磐安县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机构建设任务详细清单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类型

建设完成

时间

建设规模

(总床位)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大盘镇中心卫生院

医中延养

2020年10月

49

县卫健局

县民政局、大盘镇

2

县中医院

医中延养

2021年12月

300

县卫健局

县民政局、新渥街道

3

尖山镇中心卫生院

医中延养

2021年12月

80

县卫健局

县民政局、尖山镇

4

县福利中心

养中融医

2021年6月

600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安文街道

5

新渥敬老院

养中融医

2022年12月

150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新渥街道

6

玉山敬老院

医养协同

2021年6月

52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玉山镇

7

尚湖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医养协同

2021年6月

44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尚湖镇

8

双峰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医养协同

2021年6月

100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双峰乡

9

冷水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医养协同

2021年6月

10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冷水镇

10

方前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医养协同

2021年6月

50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方前镇

11

仁川镇洋庄颐寿苑养老服务中心

医养协同

2021年6月

100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仁川镇

12

尖山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医养协同

2021年6月

50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尖山镇

13

安文街道沁春园养老院

医养协同

2021年6月

50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安文街道

14

双溪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医养协同

2023年12月

10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双溪乡

15

盘峰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医养协同

2023年12月

10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盘峰乡

16

九和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医养协同

2023年12月

10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九和乡

17

窈川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医养协同

2023年12月

10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窈川乡

18

全县各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送医助养

2021年12月

――

县卫健局

县卫健局、有关乡镇(街道)

19

玉山台地康养医院(待定)

养中融医

2023年12月


尖山镇

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附件5

各类型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服务内容

一、医中延养模式服务内容

医中延养型医养中心提供集医、康、养为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为入住老人提供订单式、菜单式的服务,由入住老人根据需要自主选择。

1.医疗服务。各医疗机构有效利用医疗资源,与县人民医院建立医共体,制定县人民医院专家查房的日程,使住院老人在床前就能接受市、县级专家的诊疗。根据需要,做好入住老人的双向转诊服务。

2.康复服务。在医疗机构内设立康复中心,内设各类康复训练器材,入住老人可以得到全面完整的康复治疗服务,残疾人和居家老人也可以利用康复中心进行康复训练,同时,中心还提供训练器材外借制。定期邀请县级医院康复科的专家来指导老年人、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为不同老人提供个性化的康复计划,为居家老人提供康复建议,开展康复讲座。

3.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老年疾病及相关健康危险因素监测、检查、评估、预警工作。为入住的每一位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定期邀请健康管理专家进行健康教育,为每位老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他们享受到真正的“一对一”健康服务。利用多种形式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

4.心理健康服务。针对老年人的心理特点,设置心理健康咨询服务,邀请心理健康专家为入住的老人和居家老人提供心理咨询疏导。改善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营造有利他们健康的和谐友爱氛围。

5.安宁疗护服务。对一些特殊人群提供缓解性和支持性照顾,尽可能解决老人的痛苦,陪他走完最后人生。

6.中医特色服务。借助我县中医药资源,以中医养老服务为特色,探索建立“食养(疗)”“药养(疗)”等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新模式,定期进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推广,打造磐安医养特色品牌。

二、养中融医模式服务内容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履行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为入住老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医疗服务。

2.建立双向转诊通道。机构内危重患者、有专科需求的病人能够及时向县级医院转诊;对出院后的老年病人,给予后续医疗和护理指导,保障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转往医养结合机构继续治疗与康复。

3.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县级医院为合作养老机构提供优先预约专家、专科门诊,优先安排检查,优先安排住院等“三优先”服务。

三、医养协同模式服务内容

1.由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AB岗,每周1—2次,定时、定点、定人为养老院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量血压、测血糖、心脏听诊等常规检查。

2.为养老院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进行健康指导。

3.每季度为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或讲座。

4.每半年为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义诊,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5.免费为老年人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给予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6.对养老院老年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为老年人开展优质、高效、安全服务。

7.为在院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四、送医助养模式服务内容

由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通过巡回医疗服务车提供上门巡诊、送药上门、社区护理等形式开展医疗服务,具体有以下内容:

1.每年为签约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进行健康指导。

2.每季度为签约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或讲座。

3.每年为签约老年人提供至少一项免费医疗检查或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4.免费为签约老年人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给予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5.对签约老年人开通双向转诊服务,开通“就医绿色通道”。

6.为签约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7.为老年人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8.为在家老年人提供社区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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