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2.研究制订全县畜禽养殖、饲料、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
3.负责畜牧业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推广高效生态养殖模式,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
4.负责动物防疫、检疫监督,重大动物疫情监测、诊断和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组织兽用生物制品、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采购、供应及储备。
5.承担畜牧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疫病诊疗机构的指导管理,以及承担饲料、兽药、种畜禽的管理和畜产品安全监控。
6.负责畜牧生产统计、动物疫情报告、防疫检疫票证、票据的管理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671.23万元。
(二)关于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67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1.23万元,占100%。
(三)关于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671.23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2万元、农林水支出649.71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88.3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9万元,项目支出373万元。
(四)关于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1.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1.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1.23万元。
关于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1.23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3.57万元,主要是增加磐安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补助、动物养殖场冷藏设施设备建设补助等项目支出。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71.23万元,占100%。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76.71万元,主要用于参公及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373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无害化处理及污染整治,畜禽保护及实验室,生猪屠宰检疫检测以及乡镇兽医人员业务补助、五险一金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关于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8.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8.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33%,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台办等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上年下降33.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兄弟县市来磐检查和交流工作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来客接待数量减少。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本级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9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减少3.55万元,下降26.39%,主要是机关运行支出减少。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处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磐安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3万元。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0万元扶贫资金。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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