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财政局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拨付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专项资金通知
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快推进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实施,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5〕14号)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浙财建〔2017〕177号)文件精神,现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1809万元下达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做到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磐安县财政局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5日
磐安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26 日 印发
附件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套/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项目实施单位 建设套数 项目总投资 已下达资金 本次下达资金 石坑里安居小区一期 磐安县安文镇石坑里 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666 35000 3270.5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