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财政局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拨付2018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专项资金(第二批)通知
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快推进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实施,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5〕14号)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浙财建〔2018〕88号)文件精神,现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6967万元下达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做到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2018年10月12日
磐安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8 年 10 月 12 日 印发
附件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套/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项目实施单位 建设套数 项目总投资 已下达资金 本次下达资金 石坑里安居小区一期 磐安县安文街道石坑里 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666 35000 5079.5 2967 城上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 磐安县安文街道城上村 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750 69500 -- 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