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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5003X/-0000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19-11-13
《磐安县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公示
发布时间: 2019-11-13 10:1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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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
2018
年
11
月
29
日颁发的《金华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金华市建设局
2019
年
3
月
6
日发布的《金华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
试行
),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
磐安县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办法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登陆
磐安县人民政府
网站(
http://www.panan.gov.cn/
),对办法提出意见。
2.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
磐安县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4楼414
,邮编:
322300
3.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390971027@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
年
11
月21
日
。
联系人:沈飞帆
联系电话:84663239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3日
磐安县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送审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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