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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2-13 14:01 来源: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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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5日在磐安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会议上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金华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历次会议决议,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10项工作被国家级媒体报道点赞,7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交流,4个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9人次获省市级荣誉。

一、聚焦大局显担当,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以赴维护安全稳定。立足检察机关服务社会发展稳定的重要责任依法办案履职,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82人,提起公诉183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1·20”故意杀人案等重大恶性犯罪,有力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全链条惩治跨境电诈犯罪,协同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柬埔寨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48人;精准打击为电诈提供服务器技术支持的犯罪团伙,追赃挽损400余万元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深挖暗藏山区赌博窝点,依法办理方山大院开设赌场系列案件,构筑“反赌”防火墙。坚决贯彻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强化监检衔接,依法办理县委办原机要科科长张某某受贿案、县教育局原党组成员楼某某受贿案等

精准发力优化营商环境。“药镇检察室”为载体,依托219检企议事会联合县工商联等单位举办“企业劳动用工”“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主题座谈会,助力县域本土经济和金磐开发区“飞地经济”蓬勃发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合公安局、法院开展拒执打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同公安机关促使一起拒执案件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督促500执行款履行到位切实履行执行活动全过程监督,办理各类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8件,平等保护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第三方合法权益加强虚假诉讼监督,调查核实并监督纠正一起“打假官司”导致企业合法债权受损的民事案件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深耕细作参与社会治理。构建“一站式受理+多部门协同+全链条化解”的基层治理新格局,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衔接联动,检调对接促使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8案件达成刑事和解,和解金额累计229万余元常态化开展院领导接访,接待群众来访12件次,涉检信访比上年下降50%。市县两级院一把手亲自接访,为一起陈年命案被害人家属追讨民事补偿金15万元,推动“法结”“心结”一起解融入“山城管事”全域治理模式,检察官组队参加“三官一师一员”进代表联络站活动,参与解决基层涉法问题15个,帮助一名95岁高龄老人顺利解决赡养费纠纷,获县人大代表充分肯定。针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促进“抓前端、治未病”。针对交通肇事案件共性问题情形,制发《交通肇事案件治罪与治理白皮书》,助推源头治理。

二、强化监督促公正,依法履职彰显法律权威

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真诚认罪悔罪、及时退赃退赔的163名被告人依法提出宽缓量刑建议;依法不批准逮捕32不起诉42。对主观恶性较大、情节严重的,或有累犯、惯犯等情节的,坚持以严为主,对39有犯罪前科人员提出实刑量刑建议实现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委托县司法局帮助122名无力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益。探索“检察听证+调解+训诫+司法救助”模式,开展听证下乡15次,将不起诉宣告和释法说理、批评教育相结合,妥善办理一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非法狩猎、轻伤害等案件,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协同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年共监督立案7,监督撤案3人,追捕追诉4。其中,成功监督立案一名提供U币帮助转移诈骗所得的行为人,牵出一起以投资黄金为名行诈骗之实的上游新型电诈犯罪。加强挂案清理,成功追诉一名长期流窜在山区古村落、入室盗窃古银元案件的漏犯,获《检察日报》“检察长说案”专栏刊发。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提升侦查办案质量,针对立功情形审查不到位、关键证据取证不规范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依法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针对社区矫正、械具使用、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领域开展监督,3件监督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一体促进依法行政,共同召开府院、府检联席会议,协同推进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强化行政检察履职,规范行政诉讼程序合法性,围绕土地执法等重点领域案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确保程序公正。深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14件不起诉案件制发行政处罚检察意见书,督促行政机关收缴罚款32万元、行政拘留6人,防止“不刑不罚”。规范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落实环境污染案件“一案双罚”制,督促行政机关向责任单位追缴罚款26.2万元,并对污染环境不起诉案件的主要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以公益诉讼助推行政机关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违约金。

三、司法为民践初心,服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主动赋能乡村生态振兴。联合举办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乡村生态振兴交流会议探索护航乡村生态振兴法治路径。通过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生物多样性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1435人,协同公安机关斩断跨9省的珍贵、濒危鸟类非法交易链2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获评全市典型案例。落实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专项监督行动部署,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依法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7万余元。提升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质效,针对重点疫区松材线虫病多发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除治疫木160余吨。推动职能部门对7个生产建设项目补做水土保持方案并追缴资源费;助推净化花溪水库、源头水库等一级饮用水源水环境,清理西溪、夹溪河道垃圾和水葫芦污染500余吨;推动处置农药废弃物污染点位40余个,保障耕地安全。助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完善榉溪、大皿等5处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

公益诉讼守护民生民利。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定领域,立案办理各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共35件,发出检察建议21落实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部署,推动行政主管机关开展网络外卖商家“阳光厨房”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以及自动售卖机专项治理,将全县334家网络餐饮店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持续打好安全生产“保卫战”,针对全县6家成品油经营企业防雷设施未依法安检、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工程师违规挂靠等问题,推动开展规范整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针对部分路段雨天积水严重等情形,督促主管部门对S209奉庆线、X604冷仁线等4个路段排水设施进行整治,守护交通安全。针对智慧停车微信服务号存在不当泄露车辆行踪轨迹等敏感信息情形,推动主管部门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省检察院《“浙里花开”·山区海岛县留守、流动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全年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1013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惩治、教育、感化、挽救,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7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制发涉未案件白皮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依托“映山红”未检工作室,推出“家检法同行·守护映山红”普法教育系列活动,走进县教育局、中小学、特殊学校等,围绕防校园欺凌、隐私保护、家长教育等主题开展宣讲11场次,联合县人大举办开放日活动,获法治浙江点赞。

精准兜底帮扶特殊群体。落实“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求,推动构建“148N”多元救助体系,向因案致困的5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加大欠薪案件支持起诉力度,助力17名劳动者通过仲裁、调解等方式追索劳动报酬。坚持“小案不小办”,通过民事执行监督,成功为3名农民工追回拖欠长达3年的工资款,获《检察日报》报道。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专项监督,针对无障碍设施应建未建、无障碍标志缺失等情形,邀请县住建局、县残联等6家单位和“益心为公”志愿者沉浸式体验,推动高铁站、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规范化改造。就公立医疗机构未完全落实特殊群体就医优待权益保障情形,督促职能部门开展医疗机构依法保障军人军属及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就医优待专项整改。

四、凝心聚力强根基,锻造专业化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强化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深化理论武装,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等集体研学50余次。检察长受邀走进县委党校授课,传递法治理念。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巩固壮大检察主流思想舆论。系统讲好履职故事,在国家级媒体发稿12篇,参与全国人大代表“心声绘卷”宣传报道获全国奖项。升格机关党委,推进“一支部一品牌一特色”建设,两个党支部分别连续6年、3年获评“五星党支部”。

实战实训提升业务素能。突出专业素能培养,承办全省出庭公诉和审判监督能力提升工作座谈会,现场交流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经验做法依托“磐石先锋”“向上青年”学习平台开展比赛9次,检察长上台授课3次。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行政人才库;3名干警分别获评市优秀公诉人、未检业务能手、市政法系统青年干警辩论赛优秀辩手;2审查报告获评全市优秀;人工智能辅助办案应用获全市优秀奖。深化检校合作,理论与实践互融共进,获省委领导肯定性批示1篇,最高检理论研究课题结题1项,省市级以上发表、立项和获奖23篇。

严管厚爱深化从严治检。持续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29次,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从严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刑事检察业务职权清单》《听庭工作办法》等10项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违法违纪保持零发生。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分管领导、检察长逐案听取、把关案件,严格把控案件质量,一案例获评全省案件管理典型案例出台《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机制》统筹推动“每案必检”,评查完成168件均为合格等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始终保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县政协、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案例讲述会等检察开放日活动。一年来,磐安检察工作稳步向前,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磐安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磐安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成效还需进一步凸显。二是监督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还需进一步强化。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6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金华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为奋力打造“三大高地”、生动呈现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磐安图景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擦亮检察底色。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深化检察改革和实践,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持续加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协同推进党建、业务和文化品牌融合,挖掘培育更多典型打造更多磐检“标识度”的亮点品牌

二是服务中心大局,彰显法治担当。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托219检企议事会”等载体,依法持续加大涉企案件法律监督力度,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长效机制。深度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检察监督办案全过程。聚焦生物多样性、中药材保护,突出药镇检察室、生态检察室特色履职,办出有影响力案件。

三是深耕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司法。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有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完善侦监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纠正应立不立、应撤不撤、长期“挂案”等问题。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促进提升刑罚执行质效。深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做实终本执行监督。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加大文物保护等领域办案力度。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办理更多深层次监督、实质性监督案件。

四是办好为民实事,传递司法温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着眼缩小城乡差别、区域差距,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依托榉溪检察联络站等载体,有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融入“浙中蔷薇”未检品牌矩阵,提升“映山红”品牌效能,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淬炼履职本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提升检察队伍能力素质。一体落实管案与管人要求推动司法责任落实与“三个管理”相衔接。健全“全方位岗位练兵+分梯次帮带培育”体系,深化“检察官教检察官”等传帮带机制,通过多岗位锻炼、重大案件参与等方式,提升干警法律适用、证据审查、出庭公诉等核心能力,培养更多一专多能的“全科检察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昂扬奋进、革故鼎新,为生动呈现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磐安图景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数据统计口径说明: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间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拒执打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见报告第2倒数9行):是指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开展的专项行动,旨在形成打击合力,协同破解执行难问题。

“三官一师一员”见报告第36行)“三官”指法官、检察官、警官,“一师”指律师,“一员”指人民调解员。“三官一师一员”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推进基层治理的有益探索。

“检察听证+调解+训诫+司法救助”见报告第3倒数4行):是指以检察听证为基础,根据案件类型、社会影响、当事人诉求等特点,综合运用检察调解、教育训诫、司法救助等多元化机制的办案模式。

“行政检察”见报告第4倒数11行):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对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其职能涵盖行政诉讼裁判结果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活动监督等诉讼内监督,以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刑反向衔接等诉讼外监督。

“行刑反向衔接”见报告第4倒数9行):是指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不起诉后,应当由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确保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

“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专项监督行动见报告第55行):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为新起点,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案力度,以展现检察公益诉讼治理效能,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助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浙里花开”·山区海岛县留守、流动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见报告第64行):为深化落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全面提升未检履职质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浙里花开”·山区海岛县留守、流动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以未检综合履职“小切口”,持续优化“三类儿童”关爱保护。

“家检法同行·守护映山红”见报告第610行):是指磐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家检法”机制创新推出的普法教育系列活动,旨在强化多部门联动,凝聚资源合力,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新格局。

148N”多元救助体系见报告第6倒数10行):指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构建的148 N”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公检法司4个司法救助办案单位协作,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共青团、残联、妇联等8个社会救助职能部门联动,N”个社会资金组织参与。

“磐石先锋”见报告第7倒数11行):是指磐安县人民检察院打造的特色党建品牌,旨在通过党建促队建,着力打造勤学、能说、会辩、善思、敢为的新时代磐检干警队伍。

“向上青年”见报告第7倒数11行):是指磐安县人民检察院推出的青年干警学习平台,寓意积极进取、奋发有为,通过开展控辩对抗、业务竞赛、演讲宣讲、同学课堂等多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为青年干警成长搭台赋能,全力助推办案质效和检察队伍素能双提升。

“三个管理”见报告第82行)是指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出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让检察工作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

“每案必检”见报告第85行)2025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提出从专注重点案件评查转向全面检查,逐步做到“每案必检”。将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核查、案件管理部门组织评查等结合起来,实现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