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献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104号《每年开展县级非遗申报》的答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是否解决
1
调整县级非遗申报周期为每年一次
暂不建议将县级非遗申报周期调整为每年开展一次
否
感谢您对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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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