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30年)》(浙政办发〔2026〕3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磐安县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30年)》。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panan.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磐安县龙山路1号县科技局,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06248867@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
联系人:马建丰
联系电话:0579-84667333
附件:
1.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
2.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29日
磐安县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2026—2030年)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衔接《磐安县精准医学大生命健康孵化集群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聚力打造全省独具辨识度的精准医学大生命健康专业孵化体系,推动县域各类孵化载体提质扩容、全链赋能,根据《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30年)》(浙政办发〔2026〕3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紧扣全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布局,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产业聚集、山区特色发展和“产业导向、科教融合、全链赋能、提质增效”的原则,推动磐安县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从“提供物理空间”向“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转型。依托省多组学生物医学概念验证中心、精准医学产业园、中医药健康产业孵化园等核心载体,聚焦中医药健康、精准医学、医疗器械三大核心方向,构建“众创空间—专业孵化器—产业加速器—特色产业集群”四级梯度孵化链条,打造主体多元、要素集聚、内外协同、县域辨识度鲜明的生命健康产业孵化体系,以孵化器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助力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建设。
到2030年底,新增孵化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新增省级孵化器1家、市级孵化器1家,孵化器数量达到5家。新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累计投资优质孵化项目15项以上。
二、重点措施
(一)统筹布局全域孵化承载空间
以省多组学生物医学概念验证中心为核心载体,提质建设精准医学产业园,争创省级孵化器。依托中医药健康产业孵化园打造中药材深加工、医用耗材、制药设备一体化孵化链条,联动中科未来城拓展产业孵化承载空间。在金磐开发区、磐安经济开发区、新城区及乡镇(街道)实施用地与闲置厂房改造工程,推进现有工业可用潜力空间开发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到2030年,培育省级孵化器1家,实现开发区、重点产业集聚区孵化器全覆盖,政府主导的孵化器空间利用率原则上不低于70%。(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经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金磐开发区、磐安经济开发区、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安文街道、冷水镇)
(二)引导多主体协同共建孵化载体
拓宽孵化载体建设投资渠道,鼓励高校院所(职业院校)、行业龙头民企、国有平台、创投机构四类主体投资运营孵化器,将孵化载体建设运营成效纳入对应主体综合评价。支持高校院所(职业院校)建设孵化器,加速前沿创新成果转化。引导行业龙头民营企业打造产业链专属孵化器,依托上下游开展深度产业链孵化;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盘活空置厂房。支持县属国有企业盘活国有闲置资产改造孵化载体,通过长期租赁、租金作价入股等创新模式,盘活闲置国有厂房、商务楼宇,同步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到2030年,建设由企业、投资机构主导的市级孵化器1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教育局)
(三)推动存量孵化载体迭代升级
开展全县孵化载体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引导各类具备孵化服务功能的平台对标孵化器建设标准,补齐服务短板、完善综合服务体系。推动现有众创空间提档转型,对照孵化器标准规范,完善小试中试平台、检验检测、投融资对接、知识产权运营等配套服务,打造功能完备的标准化孵化器。推动孵化载体从单一场地租赁服务,向技术验证、产业链资源匹配、股权融资深度赋能综合服务转型,实现从基础物业服务向全链条科创赋能升级。(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商局)
(四)搭建全链条专业服务体系
围绕中医药、精准医学、医疗器械三大核心赛道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科创资源、要素保障全面下沉各级孵化载体。依托省多组学生物医学概念验证中心、共享实验室联盟,搭建中药材成分检测、生物样本分析、医疗器械小试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大幅降低在孵企业研发、检测、试制成本。推动“浙企之家”服务站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财税法务、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孵化器,逐步将孵化器相关服务纳入“创新券”“算力券”等支持范围。到2030年,实现“浙企之家”服务站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省级孵化器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府办〔大数据发展中心〕)
(五)打通科研成果转化落地通道
常态化开展产学研协同对接,促进高校院所、概念验证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与各类孵化器建立稳定合作机制。持续深化“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协作模式,推行“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协同攻关机制,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各孵化器常态化举办成果对接、项目路演、投融资洽谈、产业链供需匹配等特色活动,积极承办、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打造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对接服务平台。依托磐安现代中药产业学院深化产教融合,定向培育专业技术技能人员,推动更多实验室科研成果在县域孵化载体落地转化。(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经商局、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完善多层级梯度孵化联动体系
构建孵化器、龙头企业、产业平台、科创服务机构协同发展体系,完善从初创孵化到规模化量产的企业梯度培育链条。建立县域龙头企业与孵化器、在孵企业结对帮扶机制,推动龙头企业开放生产车间、应用场景、上下游供应链资源,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新产品场景测试与战略股权投资。对科创企业实现梯度培育,加大对高创新、高成长潜力在孵企业的扶持力度,分阶段落实研发补贴、融资贴息、场地租金减免政策,动态充实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储备库。跟踪在孵企业扩产及产业化场地需求,围绕初创、成长、产业化各发展阶段精准匹配生产办公空间。同步提供创业辅导、市场渠道拓展、上市梯度培育、政策申报等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府办〔金融服务中心〕)
(七)构建全周期科创投融资赋能体系
充分发挥“中医药+”产业基金、金磐制造业基金等产业基金及精准医学产业项目直投资金的撬动与赋能作用,深化《磐安县科技创业项目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磐安县创新成果转化“以投代补”工作办法(试行)》落地实施,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长期项目,以资本赋能挖掘早期硬科技项目。迭代优化科技信贷实施细则,持续丰富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科技担保政策供给;落地应用企业创新积分制评价机制,引导银行、融资担保、保险机构开发面向孵化器及在孵企业的专属信贷、保险产品。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风险可控并处于合规条件下,提高专利抵质押率,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到2030年,累计投资优质孵化项目15项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府办〔金融服务中心〕、磐安金融监管支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商局)
(八)强化孵化专业人才引育培育
搭建孵化运营、产业高端人才引育、评价、激励全链条体系,夯实孵化器高质量发展人才底座。支持孵化器从业人员申报“园区运营管理师”新职业,配齐专属产业导师;充分发挥技术经理人桥梁纽带作用,加速科技成果供需匹配。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磐转化创新成果,深化创新创业联动支持体系,聚焦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领域,到2030年累计,招引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15个以上,引育专业技术技能人才200名以上、青年大学生700人以上。为重点孵化企业配备“科技副总”,补齐产业孵化高端人才缺口。(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科技局、县经商局、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集成整合惠孵扶持政策
统筹融合现有科创产业政策,形成多部门协同扶持合力。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入企辅导,精准指导孵化器、在孵企业落实梯度培育各项政策。对新认定的各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及在孵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按照《磐安县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若干政策》予以奖励。开展税费政策宣讲辅导,确保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足额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在孵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普惠税费政策,确保政策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商局、县税务局)
(二)盘活孵化用地用房要素
以存量空间盘活为核心路径,持续降低孵化器建设、运营用地成本,夯实孵化载体空间基础。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供地方式支持孵化器项目建设;孵化器专业孵化运营面积不纳入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孵化器招商不得设置企业经营规模硬性门槛。将孵化器纳入全县存量用地、闲置楼宇盘活重点支持清单;在符合空间规划、不改变原有用地性质、保障安全生产要求前提下,对孵化器自有工业用地提高开发强度、增加建筑容量或开发地下空间用于扩大生产、增加产能的,不再额外增收土地价款,涉及办公用房增容的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款。支持空置率较高的商业综合体、商业楼宇等商用建筑转型建设孵化器。(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强化统筹组织协调
依托磐安县精准医学大生命健康孵化集群建设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方案落地实施,由县科技局、县经商局为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产业园区、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协调解决孵化载体空间供给、资金保障、人才引育、产业协同等重点难点问题。对标国家、省、市孵化器分级评价标准,建立三级孵化器梯度培育、动态监测、年度绩效综合评价机制。总结推广孵化器建设先进经验,集中宣传标杆孵化器、优质运营机构、优秀孵化从业者、潜力孵化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优质孵化基金等先进典型,营造全域支持孵化器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商局、县委宣传部)
本文件自2026年*月*日(印发之日后1个月)起施行,至2030年12月31日止。
关于《磐安县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一)承接上级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需要
2026年7月2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30年)》,要求进一步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高质量孵化器建设标准,推动形成主体多元、要素集聚、开放协同的孵化生态,持续擦亮“全球创新、浙里孵化”金名片。
(二)全面激发县域高质量发展活力的需要
当前我县正处于加快赶超发展的关键期,但产业特色不明显、产业优势不突出的短板依然存在。为加快建设创新磐安,优化高效协同创新生态,激发全域创新创业活力,亟需打造特色鲜明、优势互补、资源互通的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带动全县孵化效能整体提升,赋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三)加快中医药大健康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
中医药健康产业孵化园、精准医学产业园等一批专业化、高能级的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孵化体系逐步完善;圣希澳先后被认定为省市概念验证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我县中医药产业优势与现代医学后发优势逐渐凸显。需要我们加快构建专业化、全链条、高能级的产业孵化体系,助力打造浙中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新高地。
二、起草过程
2026年8月,县科技局启动《磐安县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起草工作。一是调研论证阶段。立足于我县孵化器建设实际,通过走访县内企业,实地了解发展需求、发展路径,并结合现有产业基础,形成《行动方案》(初稿)。二是意见征求阶段。征求县发改局、经商局、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十余家单位意见,并向孔华锋副县长进行了汇报,修改完善形成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从三方面提出了磐安县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的12项内容。
(一)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立足山区县定位,聚焦中医药健康、精准医学、高端医疗器械三大产业,落实孵化器“六有”标准,构建梯度孵化链条。明确2030年目标,新增孵化面积5万㎡以上;新增省、市级孵化器各1家,总数达5家;培育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累计投资优质孵化项目15个以上。
(二)重点措施。
1.统筹布局全域孵化承载空间。以省多组学生物医学概念验证中心为核心,提质建设精准医学产业园,改造各区块低效厂房。到2030年,培育省级孵化器1家,实现开发区、重点产业集聚区孵化器全覆盖,政府主导的孵化器空间利用率原则上不低于70%。
2.引导多主体协同共建孵化载体。鼓励高校院所、行业龙头民企、国有平台、创投机构四类主体投资运营孵化器,到2030年,建设由企业、投资机构主导的市级科技孵化器1个。
3.推动存量孵化载体迭代升级。引导各类具备孵化服务功能的平台对标孵化器建设标准,补齐服务短板、完善综合服务体系。推动现有众创空间对标孵化器提档转型。
4.搭建全链条专业服务体系。围绕中医药、精准医学、高端医疗器械三大核心赛道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浙企之家”服务站点、优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孵化器。到2030年,实现“浙企之家”服务站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省级孵化器全覆盖。
5.打通科研成果转化落地通道。鼓励各孵化器常态化举办成果对接、项目路演、投融资洽谈、产业链供需匹配等特色活动,积极承办、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赛事。依托磐安现代中药产业学院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更多中医药、精准医学实验室科研成果在县域孵化载体落地转化。
6.完善多层级梯度孵化联动体系。构建孵化器、龙头企业、产业平台、科创服务机构协同发展体系,对科创企业实现梯度培育,加大对高创新、高成长潜力在孵企业的扶持力度,分阶段落实研发补贴、融资贴息、场地租金减免政策。
7.构建全周期科创投融资赋能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产业基金、金磐制造业基金等产业基金及精准医学产业项目直投资金的撬动与赋能作用,落实股权投资、以投代补,以资本赋能挖掘早期硬科技项目。到2030年,累计投资优质孵化项目15项以上。
8.强化孵化专业人才引育培育。搭建孵化运营、创业导师、产业高端人才引育、评价、激励全链条体系。到2030年招引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15个以上,集聚重点产业引育专业技术人才200名以上、青年大学生700人以上。
(三)保障措施
1.集成整合惠孵扶持政策。统筹融合现有科创产业政策,形成多部门协同扶持合力。开展政策辅导,落实孵化器、科创企业各类税费减免。
2.盘活孵化用地用房要素。以存量空间盘活为核心路径,持续降低孵化器建设、运营用地成本。孵化器专业孵化运营面积不纳入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孵化器招商不得设置企业经营规模硬性门槛等。
3.强化统筹组织协调。县科技局、县经商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产业园区、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解决孵化载体空间供给、资金保障、人才引育、产业协同等重点难点问题。对标国家、省、市孵化器分级评价标准,建立三级孵化器梯度培育、动态监测、年度绩效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