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县科技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相一致,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对2026年5月31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磐安县科学技术局(邮编:322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70810259@qq.com,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9日。
联系人:陈柏寿 联系电话:0579-84669785
附件:
1.磐安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磐安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通知》起草说明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9日
附件1.磐安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磐安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