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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101045109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磐政〔2025〕6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5-08-03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溪下村、平子坑村、安田村撤村建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24 10:35    来源:综合科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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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溪下村、平子坑村、安田村撤村建居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2583

溪下村、平子坑村、安田村撤村建居

工作实施方案

 

为理顺三个库区移民村的管理体制机制,增强社区治理能力,提升便民服务质量,促进人口集中居住、产业协同发展、公共服务高效共享,着力打造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的现代化新型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11号)《关于开展撤村建居工作的实施意见》(磐委发〔201827号)等相关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稳妥有序、优化管理、促进融合原则,撤销溪下村、平子坑村、安田村(共1408名户籍人口)等三个行政村建制,行政管辖范围划归至新渥街道办事处。以村和社区组织换届为契机,在新渥街道安置区范围合并组建一个新社区,核定新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9名,其中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5名、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5名,推动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新社区两委干部依法选举产生,其中6“两委”非主职干部按照副书记(副主任)待遇标准享受一届。3个村所属山林、集体资产保持不变,由原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所有。后续,因县重点工程、下山移民安置等原因移入该小区的居民,纳入新社区统一管理。

二、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中旬至7月底

1.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建立县级撤村建居协同推进机制,明确机制内各成员单位和工作组职责分工。同时,三个移民村属地乡镇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新渥街道与3个属地乡镇密切配合,做好衔接工作

2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仁川镇、大盘镇、双峰乡制定撤村建居工作方案,采取召开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开展村基本情况摸排,确保做到三资核查清、群众意愿清、组织队伍清、重点人物清、信访问题清、风险隐患清等“六个清7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3研究新社区名称与办公地新渥街道要充分酝酿、反复论证,严格按照《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拟订和申请新社区名称,同时做好新社区办公楼的选址及资金保障工作。

(二)集中推进阶段(8月初8月底)

1.召开村民会议在全面完成“六个清,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各属地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各村召开村民会议。

2收缴保管印章。表决通过后,各乡镇要集中收缴并保管行政规模调整涉及村的党组织、村委会、村监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村级组织印章。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印章的,由村党组织书记提出,经驻村干部、联片领导审核后准予使用。

3.明确职责分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工部负责新建社区村级组织建设,包括党支部建设、村“两委”班子职数设置、人员消化、待遇落实等工作,其中县委社工部要做好网格区划的调整,同时要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网格员队伍的配备;县财政局提供相关工作资金保障;县民政局负责起草撤村建居的各类请示文件,指导三个村做好撤销原村委会并设立新社区委员会的审批流程;新渥街道宣布调整社区规模决定、组织设置和干部配备新社区挂牌运行;县公安局做好三个村并入新渥街道后的户籍变更工作。

(三)组织换届阶段9月初至20261月底)

由新渥街道牵头,三个属地乡镇密切配合完成新社区组织换届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委副书记任召集人,县政府相关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协同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详见附件),遵循“五个一”(一个村、一位领导、一个团队、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方法。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包村、全程参与;村党组织书记具体落实、主动作为,班子成员全力配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紧盯任务目标,采取灵活有效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如期完成。

(三)坚持跟踪问效。撤村建居协同推进机制办公室撤村建居工作进行督促落实;由县委督考办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动作迟缓、推诿敷衍、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进行督办,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磐安县溪下村、平子坑村、安田村撤村建居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成员名单


附件

 

磐安县溪下村、平子坑村、安田村

撤村建居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成员名单

 

  人:潘  

副召集人:陈    杨北京  练雪卿

    员:陈  燕(县委社工部)

黄世君(县府办)

傅海军(县府办)

  骋(县府办)

马树明(县委组织部)

何浩亮(县委社工部)

赵天封(县委督考办)

  刚(县民政局)

张三庆(县建设局)

胡新忠(县发改局)

  波(县农业农村局)

陈九源(县公安局)

吴钱江(新渥街道)

  辉(仁川镇)

傅英英(大盘镇)

马一鸣(双峰乡)

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陈刚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君礼、吕军勇、吴宇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督促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