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5-101045109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文件字号: | 磐政〔2025〕9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09-17 | |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2024年以来,在“平安磐安”建设中,我县涌现出一批不顾个人安危、不计个人得失,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根据《金华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和《磐安县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沈小松、沈天伦、曹福朝、厉阳照四位同志进行通报嘉奖,各发放奖金5000元。
全县人民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磐安”汇聚强大正能量。
附件:磐安县沈小松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附件
磐安县沈小松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1.沈小松、沈天伦主要事迹:2024年11月18日凌晨5时许,居住在方前镇炉田村村口活动板房内的沈小松,卧床看电视时发现窗户外突然出现亮光,查看后确认对面板房起火。沈小松立即起身,准备叫醒板房内其他村民,因自身年事已高、腿脚不便,沈小松果断冲到隔壁叫醒沈天伦。由于当时冬季气候干燥,活动板房材质特殊导致火势蔓延极快,二人未作耽搁,一边呼喊“着火了”,一边逐间敲门唤醒仍在沉睡的村民。在二人的努力下,居住在板房内的8名村民均撤离至安全地带,成功避免人员伤亡。沈小松、沈天伦不顾个人安危,放弃抢救自身财产,冒着大火和浓烟,积极救人并参与灭火,其英勇行为切实保障了群众生命安全。
2.曹福朝主要事迹:2025年1月20日18时许,曹福朝与其妻子会同厉新贵、厉军芳夫妇,在磐安县安文街道往深泽方向的绿道散步。途经县疾控中心前方桥下时,有人从桥上泼洒沙水。曹福朝夫妇抬头向上查看,发现与厉新贵、厉军芳夫妇存在纠纷的厉新钟(厉新贵之兄),手持两把刀从楼梯冲下,且边冲边辱骂“没良心的东西”“今天要和你做个了断”。曹福朝当即判断厉新钟欲对厉新贵夫妇实施伤害,立即在楼梯处阻拦厉新钟,抓住其手臂与肩膀制止其下行,并同步开展劝说。拉扯过程中,厉新钟持刀捅伤曹福朝腹部,造成其胃破裂,肠系膜血管破裂,腹壁缺损。曹福朝在危急时刻不顾个人安危,主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其精神应予弘扬。
3.厉阳照主要事迹:2025年2月16日16时许,家住玉山镇林宅村的厉阳照干完农活返回家中,换好衣服准备外出散步,刚跨出家门就发现家旁边的池塘内有一个小孩在水里挣扎,池水即将没过其头部。厉阳照迅速脱下外套跳入池塘,将落水儿童救上岸。当时室外气温低至零下,池水冰冷刺骨,该池塘最深处近2米,且厉阳照并不识水性,但他全然不顾这些危险,眼见落水儿童遇险未作迟疑便下水施救。该落水儿童只有3岁,当时周边没有人,若非厉阳照及时发现并施救,很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