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磐安县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 | 执法指导科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5号)等 | 1月30日前,完成调研,形成决策方案,启动决策程序; 3月9日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包括听证会); 3月10日前,完成专家论证; 3月12日前,完成风险评估; 4月15日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4月25日前,提交县政府决策。
| 4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