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5-28 |
建设单位 磐安县盘峰乡大岭头村集体经济组织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要求办理 大岭头村综合楼建设 项目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变更手续。该项目位于盘峰乡大岭头村,原总用地面积 626.06 ㎡,原建筑占地 626.06 ㎡,现调整为总用地面积 559.46 ㎡,建筑占地 559.46 ㎡,原总建筑面积 3290.04 ㎡(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188.64㎡、地下计容建筑面积102.30㎡),现调整为总建筑面积 2825.82 ㎡(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825.82㎡)。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盘峰乡人民政府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公示期10天)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2026年5月10日前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盘峰乡人民政府申报。
联系电话:14757917103(727103)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盘峰乡人民政府
大岭头综合楼建筑总图对比.pdf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