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27755911515G/2026-101046009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1-07 |
【政策解读】冷水镇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日前,冷水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了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该通知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等,现就《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要求,对磐安县冷水镇人民政府制定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依据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镇实际,通过镇党委会议精心分析研判、认真讨论,并报县相关部门同意,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附件: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三、施行日期
该办法于2025年09月30日正式印发并施行。
解读机关:冷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吕尚民
联系电话:0579-8473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