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3-02 |
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评价暂行办法》《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综合清算参数(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医保局六部门对全县范围66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考核和综合评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县医保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新里街2号;联系电话:0579-84660525
附件:磐安县2025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