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4-01 |
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6〕3号),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4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卢宇翔,联系电话:0579-84506937,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壶厅西路135号。
附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磐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