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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5-13 |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351国道磐安墨林至安文段改建工程(胡村至安文段)
2、建设单位:磐安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3、建设性质:改建;
4、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
5、建设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胡村东南侧,与现状351国道顺接,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昌文桥西北侧,与在建351国道磐安安文至东阳马宅段以及现状351国道形成十字平交,终点桩号K9+487.519,全长约9.488公里。本工程仅起点至K0+110路段与现状351国道重合,需进行改建,其余路段均为新建路段。本工程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22.5m(起点200米范围内设置渐变段(路基宽度10.5米渐变至 22.5米))。本工程共设桥梁1383.1米/10座,其大桥1138.7m/6座,中桥196.4m/2座,小桥48m/2座;其中主线布设桥梁1335.1m/8座(其大桥1138.7m/6座,中桥196.4m/2座),改路桥梁48m/2座,均为小桥;共设隧道6915m/5座(左右洞平均),其中长隧道6256.5m/4座,中隧道658.5m/1座;共设平面交叉4处,无互通式立体交叉;设置停车区及隧道管理用房1处(位于主线 K6+400右侧),隧道变电房6处。本工程总占地面积35.34hm²,其中永久占地21.30hm²,临时占地14.04hm²,另有临时用地1.73hm²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
6、项目总投资:172249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涉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工程沿线河流,主要为根溪、云山溪、深泽溪,其中根溪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和Ⅲ类水质标准;云山溪、深泽溪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水质标准。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沿线的耕地、沿线植被、动物、名木古树等;本工程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1 工程评价范围内现状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桩号范围 | 方位 | 距道路边界(红线)最近距离约/m | 距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约/m |
1 | 岭外村 | K0+615-K0+750 | 南侧 | 紧邻 | 0 |
2 | 岭外新村 | K2+100-K2+350 | 东南侧 | 62 | 77 |
3 |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K2+95-K2+120 | 北侧 | 紧邻 | 0 |
4 | 磐安海康单采血浆站 | K2+100-K2+150 | 北侧 | 110 | 125 |
5 | 云水居 | ZK4+100-ZK4+350 | 南侧 | 80 | 95 |
6 | 磐安县社会福利中心 | K4+350-K4+443 | 北侧 | 165 | 180 |
7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ZK5+920-ZK6+50 | 南侧 | 95 | 115 |
8 |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 ZK6+10-ZK6+180 | 南侧 | 50 | 65 |
9 | 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ZK6+300-ZK6+340 | 南侧 | 52 | 67 |
10 | 安里小区 | ZK6+350-ZK6+400 | 南侧 | 175 | 190 |
11 | 坑口A区 | K5+920-K6+320 | 北侧 | 15 | 30 |
12 | 坑口C区 | K6-K6+200 | 北侧 | 75 | 90 |
13 | 小岭坑 | K7+450-K7+600 | 东侧 | 140 | 155 |
14 | 万锦华府润园 | K8+110-K8+360 | 东侧 | 20 | 35 |
15 | 磐谷印象小区 | K8+600-K8+750 | 西侧 | 20 | 35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各桥梁基础开挖、钻桩、混凝土浇筑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隧道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采取措施后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营运后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来自:①雨水冲刷路面与桥面,形成地表径流污染水体;②发生突发性事故,运输有毒有害物品车辆翻入水体污染水环境。采取措施后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施工车辆尾气及路面铺浇产生的沥青烟气。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机动车尾气及隧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非甲烷总烃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筑路机械的作业噪声及开挖、建桥打桩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噪声,车辆单车行驶噪声因车况、车速、路面条件等不同而异。营运期交通噪声对沿线距离较近的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弃方、生活垃圾,如处理不当会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废机油、含油抹布、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应设置专门危险废物收集场所及容器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路面修补过程中产生的废沥青路面层。运营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纳入地方环卫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路面修补产生的建筑垃圾部分运至当地建材加工厂回收加工社会化综合利用。在落实以上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营运期固废均能做到妥善处理与处置。
5、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对评价区内植物生产力、生物量的影响主要来自路基工程、桥涵工程永久占地,以及施工临时占地对其产生影响,根据现状调查,工程沿线主要植被以针阔混交林马尾松-枫香群系及常绿针叶林马尾松群系为主,其次为落叶阔叶林枫香-栾群系及竹林毛竹群系,工程建设对评价区植物生物量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公路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事故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对沿线水体和环境空气的影响,有毒有害的固态、液体危险品因交通事故而泄漏、落水将造成水体的严重污染;易燃易爆运输车辆如发生事故,将引起爆炸,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环境空气。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规定进行路基填挖、隧道施工、桥梁建设等施工活动,并对临时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尽可能减少对沿线生态系统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废水的管理,严禁漏油和各类废水的直排,均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或回用。
3、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在靠近居民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场所,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新筑路基及时压实等。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
4、声环境保护措施:距离较近的施工点,设置临时隔声围护;运营期采用提高绿化面积、规划控制,对噪声超标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降噪措施降低运营期交通噪声影响。
5、环境风险:在道路拐角、靠近河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在工程跨河桥梁两侧加装防护栏,为避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因交通事故掉入水域,对水体水质造成污染,需在跨河桥梁两侧加固和加高跨两侧护栏,选用高等级的防撞护栏(SS加强型的波形护栏),在跨越II类水体的桥梁,设置事故应急池,以防污染事故发生。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交通管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351国道磐安墨林至安文段改建工程(胡村至安文段)建设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金华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磐安县“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项目建设符合《磐安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属于《磐安县“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交通运输类政府投资重大项目“351国道磐安墨林至安文段改建工程”中的“胡村至安文段工程”。工程建设对于磐安县全面融入全省交通“四大”建设发展战略,畅通国道干线公路,完善浙江中部和磐安县路网结构,提高区域内路网整体通行能力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加强磐安县城与西南及东北部乡镇之间的联系,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促进磐安经济发展、促进磐安县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程在施工期、运营期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把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三线一单”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加强管理,切实做好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积极与沿线居民沟通,做好环保工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公示采取沿线涉及的镇政府、村委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27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6年5月27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磐安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坑口联谊村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368670122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A幢805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967112070
(3)项目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9-82468127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磐安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