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珊婷代表:
你在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的113号建议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建房土地要素保障的建议非常及时。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大潮,我省积极出台相应的农房核销政策,致力于解决危房户、拆迁户、无房户等农户的住房难问题。自2021年实行农民建房核销制度以来,我县共解决了4100余户住房困难户的新增用地需求,范围涉及全县14个乡镇、街道,共计167个村庄和社区,累计完成1450亩用地报批。
提案中的清峰村自家庄自然村旧村改造项目中“批准的宅基地被划归为土地复垦区域”,经核实,该区域涉及已验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涉及面积约0.4077公顷,咨询上级主管部门后,建议规避复垦地块,通过农房核销等方式保障农民建房需求;毛竹溪村关于建设用地的土地性质变化无法进行建设,这类情况建房区块在符合规划、符合土地管控要求的情况下,可按照农房核销政策予以解决建房问题。关于上俞村双义自然村等搬迁撤并类村庄,按照《磐安县域乡村建设规划》规划管控要求,这类村庄不再新建农房,允许房屋修缮,建设用地逐步回收、复垦。该类村庄可考虑到中心村聚集建房,同时我局将积极协同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推进下山移民等相关政策落实。目前,建设局正在牵头制定《磐安县集聚共富城镇人口集聚实施意见》,其中明确了搬迁撤并村农户对象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政策内容,待该政策正式出台后,建议引导村民向城镇或中心村集聚,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集约节约用地,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提出的建议和支持!如有其它好的建议或问题,欢迎再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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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