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美英代表:
你在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的112号建议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过相关工作人员的核对和了解,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和意见是合理的。在前期对接过程中,这条道路的线路还不明确,因此在目前启用的“三区三线”中,涉及基本农田部分未进行调整,按现在的线路无法实施。若道路线位可以进行优化调整,不涉及基本农田,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按照通村道路标准予以设计,就可以到新渥街道对接,落实用地相关保障。若确实无法调整道路线位,建议按照通村道路标准予以调整,在永农调整窗口期调整后,再落实用地相关保障。
有何意见,请再来信。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 系 人:钱军朝
联系电话:0579-84663521
邮政编码:322300
承办单位: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