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有关规定,因本年度工作任务、政策调整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磐安县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规划》这一事项调出。调整后,现予以公布。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度磐安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及时间安排 |
1 | 磐安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 | 县建设局 | 1. 1.《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浙江省市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 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调研,形成决策方案,启动决策程序; 2025年7月31日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县政府决策。 |
2 | 磐安县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2. 2.《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湿地保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林湿〔2024〕21号) | 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调研,形成决策方案,启动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22日前,完成专家论证; 2025年2月10日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风险评估; 2025年5月25日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县政府决策。 |
3 | 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县文广旅体局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内旅游提升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3〕118号) | 2025年4月24日前,完成调研,形成决策方案,启动决策程序; 2025年5月8日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2025年6月9日前,完成风险评估、专家论证;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公平竞争审查; 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县政府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