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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7-23 14:45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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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夏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强化创新赋能 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业科技转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农业强国,利器在科技。面对现代农业不仅要追求产量,更要注重效益和质量的要求,我们贯彻落实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深入实施科技强农行动等,努力提升我县农业科技水平。通过近期的走访调研、对接办理等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一是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县政府制定关于推动2025年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通过加强科创平台效能建设、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等举措强化科技创新。近几年来,我县财政资金投入科技创新每年增长15%以上。2023年、2024年磐安县农业农村局投入农业发展财政资金约为1.5亿、1.7亿元。投入的财政资金大部分用于我县农业产业实用技术推广和应用在种养环节,加强新品种培育和新技术应用促进农产品规模的扩大,比如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支撑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000万元,开展水稻、油菜等新品种研发、应用、推广。2025年,浙江可得丰种业有限公司实施的现代种业发展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48万元。去年我局为大晟药业冬虫夏草项目争取省级激励资金600万元,有效地支持冬虫夏草项目产业化开发步伐。今年我局利用省级基层推广体系资金,引进3个功能性水稻品种试验,开展生育期、农艺性状、产量进行监测分析,为以后产业化开发打好基础。在加工环节,引进运用各种科技装备加工出多样、丰富的产品,并提升农副产品利用率及附加值。比如磐龙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补助资金1000万元,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引进育秧流水线、水稻烘干设备(批次烘干能力78吨)、日产20吨的成套碾米设备、元胡、贝母清选流水线、杭白菊杀青及加工生产线等,提升各环节科技应用水平。二是政府创新政策工具引导多方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税务局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能直接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研发成本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制定《磐安县创新券实施办法》对企业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向创新载体购买检验检测、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文献查新、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进行补助。县农业农村局实施政策性信贷担保,对符合相关政策纳入乡村振兴“政银担”集成创新的贷款享受财政专项不超过 1.5%的补助(担保费用财政承担 50%、金融机构按利息优惠额补助 60%);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按在保余额的 2.5%对乡村振兴“政银担” 集成创新担保业务实施主体县国控融资担保公司的代偿损失和运行费用进行补助。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金华管理部制定《发挥普惠金融主力银行优势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5-2029年)》,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金融保障,专项支持武义、磐安山区两县授信总额不低于300亿元。

二、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一是构建产学研交流平台。加大“招院引所”力度,搭建我县企业科研平台。我县今年新出台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明确规定,对新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的,分别奖励500万元;新认定为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的,分别奖励2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目前,浙江大晟药业有限公司建有省级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和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并与浙江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中药研究所、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院等知名院校建有长期合作关系,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磐安县政府、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浙产道地药材优良种质及保护”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可得丰种业有限公司在2014年成立农作物研究所,与中国水稻研究所、中科院水稻研究所、嘉兴市农科院、浙江大学、浙江省农科院进行长期合作育种,成果显著,公司获得浙江省种子行业首批AAA级信用企业,浙江省内首家取得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双杂交种子企业、浙江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等多项荣誉,公司经营的水稻、玉米种子种植面积突破260万亩,2024年获得浙江省农业重大科技成果等30多项省级以上层面荣誉。二是实施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我县已经出台了《磐安县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磐人社〔2022〕33 号)《磐安县人才生活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磐人社〔2022〕34 号)等多项人才支持政策,涵盖购房补助、人才项目奖励、生活补助、租房补助、人才绿卡、投资引导基金、人才信贷等方面。农业农村局制定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等政策,对取得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正高、副高职称的农业从业者,对获得国家、省级农业技术能手(乡村工匠)等荣誉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为鼓励个人建立终身学习机制,不断提升自身技能水平,我县组织开展拔尖人才选拔,对近年来专业技术成果或工作业绩突出,在各自专业领域起到带头人或领军人物作用的人员进行表彰。

三、优化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我局充分利用互联网+农业模式,指导农业主体强化创新赋能,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步伐。重点通过农业农村部网站农科讲堂、农业农村投资信息、科技部门网上技术市场、中药产业大脑等途径,提供便捷的农业科技项目申报、争取以及交易、合作等服务,破解关键技术难题,不断提升各业农业主体提升核心竞争力。

四、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企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吸收借鉴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也推动我县企业的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向世界。

一是鼓励自营出口及引进外资。鼓励企业通过我县出口主体进行出口,引导县外企业回磐发展对外贸易,逐步提升我县外贸企业在国际市场整体竞争力。根据企业全年出口实绩给予相应奖励。对外商投资企业,按当年实际利用外资每 1 美元给予奖励 0.1 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 200 万二是推进出口企业信用保险。对上年出口额在 600 万美元(含)以下的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政府统保项目的,由县财政出资统一投保。对企业自行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按其实际支付出口信用保险费的 7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 80 万元。三是鼓励企业参展。经县经济商务局备案,企业参加由政府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境内展会(指标内的广交会、华交会除外),对企业展位费给予 70%补助,单个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4 万元;企业在本年度有出口实绩且在此期间参加境外展会的,对企业实际支付的展位费给予 70%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 5万元。同时,组织企业申报参加省级部门组织的境外展会,2025年省农业农村厅对参展企业给予不高于70%的展位费补助,已组织企业参加日本国际食品与饮料展览会、亚洲(泰国)世界食品博览会参展。省商务厅计划组织企业参加2025年澳大利亚墨尔本国际礼品及家庭用品博览会等31项目国外展会。   

2023年我县开展出口贸易农业企业15家,其中食用菌出口企业有7家,出口国是美国、加拿大、欧洲、日本等为主;中药材出口企业有7家,出口国家以日本、韩国为主;茶叶出口企业有1家,出口国是中东欧盟。出口总额约2.46亿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心,并希望您今后可以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工作。

有何意见,请再来信。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