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350242958L/2025-5995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12 |
一、制定背景
规范有序开展目标人群结直肠癌筛查,统筹做好省市民生实事项目。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卫生卫生健康委 浙江省疾控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局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2025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函〔2025〕44号)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磐安县50—74岁户籍居民。既往筛查阳性未行结肠镜检查者,40—49岁有结直肠癌家族史且符合以下任一结直肠癌危险因素者:体质指数(BMI)≥28、吸烟、缺乏运动、大量红肉或加工肉类摄入、大量饮酒、糖尿病史、肠道疾病(腺瘤、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史人员。
2.工作任务:2025年全县目标人群筛查人数达4000人以上。
3.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宣传和培训等具体工作,确保筛查项目有序推进 。
(二)落实经费预算。筛查项目纳入其他地方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为省与县共同财政事权。
(三)做好技术指导。县肿瘤防治办公室和县疾控中心共同承担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数据统计和分析评估等相关业务工作。
(四)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包括结直肠癌在内的癌症防治知识,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鼓励适龄居民主动参与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四、施行日期
该文件自2025年5月12日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该文件属于阶段性工作,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