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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禁渔联合执法

发布时间: 2025-04-30 14:55 来源: 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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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至29日,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强2025年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管理的通知》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及相关乡镇,开展禁渔“亮剑1号”联合执法零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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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主要涵盖好溪、始丰溪流域,共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执法人员23人次、无人机1台,清理地笼网23副,抓获非法电鱼嫌疑人1名,收缴电鱼工具1套,查获渔获物3.7公斤。

据了解,我县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捕鱼行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部门协作,严厉打击禁渔期各类非法捕鱼行为,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