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350242958L/2025-2937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3 |
根据《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关于2025年度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25〕12号)及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考试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金卫函〔2025〕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5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考试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
(一)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1.副高级职称: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中)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具备大专学历,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累计满15年,受聘担任主治(主管)(中)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不含县级单位)。
2.正高级职称: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中)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具备大专学历,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累计满20年,受聘副高级职务满5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不含县级单位)。
(二)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考试
1.报考初级(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活动满3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2.报考中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3.副高报考条件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三)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
具体报考条件见《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23〕41号)。
二、报名步骤
(一)网上申报
4月22日至5月16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5年度考试申报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5月13日-14日
地点:县卫健局人事监察科(县政府机关大院3栋405室)
(三)网上缴费
经现场确认、考点审核后,凭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5月27日-6月9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
6月30日至7月6日期间,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在线查询个人考试成绩。查询地址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官网、“浙医聘”微信公众号。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2025年度考试申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认证材料;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受聘担任现技术职务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临床、口腔、中医、公卫和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化注册证书。
备注:上述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单位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审核后按顺序装订
四、考试时间和方式
1.2025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考试时间为2025年7月5日-7月6日;
2.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初级(师)、中级级别考试时间为2025年7月5日。
五、其他
未尽事宜与磐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监察科联系,联系人:厉红丹,联系电话0579-84662839。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