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养蜂产业协会未按规定向我局报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2020、2021、2022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我局已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特此公告。
附件:已被撤销登记的1家社会组织名单
磐安县民政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已被撤销登记的1家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磐安县养蜂产业协会 | 51330727MJ962 6025P | 民政罚决字〔2024〕第000039号 | 2025/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