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磐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木材运输巡查大队、木材检查站) | 法定代表人 | 马洪高 |
住所 | 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120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4.5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4.50 | 期末数(万元) | 4.50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森林资源安全。 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建档、拯救和保护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培植、经管监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保护和管理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和木材违章运输案件查处木材市场、木材加工厂检查管理木材运输证件查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727778285326X | 举办单位 |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结合我县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大力推广科普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中国科普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同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科普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普及使用夹套、粘网等非法狩猎工具的危害性;二是全面落实磐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多次联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网盾行动”、“之江利剑”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清风行动”等执法巡查检查,重点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寄递企业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农家乐、私房菜、集市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加工、出售、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与公安部门信息互通,采取分类管理、科学施救的救护模式,推动野生动物救护高效开展;四是强化狩猎队伍建设,做好枪支弹药入库出库闭环管理,完善优化工作台账,推动野猪种群调控工作有序进行;五是继续开展野生动物肇事投保,太平洋保险公司中标2024年度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保险并组织实施理赔。2.取得的主要效益一是活动中共投放宣传视频2部、摆放宣传展板50块、张贴禁食野生动物海报100余份、发放宣传手册1600余份、悬挂条幅20张,同时金华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宣传活动在我县举办;二是联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执法巡查检查10余次,共查处涉及野生动物案件24起、收缴夹套等非法狩猎工具59个、没收涉案野生动物59只(条)。移交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单位涉林违法案件36起,其中滥伐林木案件4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21起、毁坏林地案件10起、擅自改变林种案件1起;三是全年救护70余只(条)野生动物,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29只;四是2024年共猎捕野猪41头,其中1月份猎捕野猪6头,11—12月份猎捕野猪35头;五是投保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保险198000元保费,保险的期限为1年。2024年度,中标保险公司已理赔35件,共支付补偿款7.35万元。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存在问题一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时有发生,执法人员较少,仍需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及巡检力度;二是野生动物肇事案件发生频繁。2.“双随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于发现的“未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已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文本。 |
四、下一步打算 | 1.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常态化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合执法检查,不断加强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力度;2.优化狩猎队伍管理,做好野猪“种群调控”工作,完成2025年度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投保;3.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全面开展野生动物救助。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3月4日,按规定申请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陈海清变更为马洪高。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均为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