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583R/2025-0051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04 |
2023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进入秋冬季后,全省各地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硝烟弥漫、狼烟四起,严重影响周边空气环境质量。检查发现,我省部分地方农田作物收割后留存秸秆过长,秸秆运输、粉碎还田成本高,导致农民对秸秆还田、资源化利用积极性不高,秸秆禁烧工作未能从源头上得以有效解决”问题,磐安县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现场验收,根据整改销号工作有关规定,现对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问题描述
进入秋冬季后,全省各地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硝烟弥漫、狼烟四起,严重影响周边空气环境质量。检查发现,我省部分地方农田作物收割后留存秸秆过长,秸秆运输、粉碎还田成本高,导致农民对秸秆还田、资源化利用积极性不高,秸秆禁烧工作未能从源头上得以有效解决。
二、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加大禁烧法律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秸秆禁烧意识,有效减少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四、整改措施
1.推进综合利用。充分调动农户、企业使用秸秆积极性,以就地就近就便农用优先为主,打通秸秆处置堵点,建立2个以上秸秆收储网点。
2.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秸秆禁烧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巡查执法,加大执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
3.深化科技赋能。深化“人防+技防”立体巡查体系,2024年新建10个秸秆露天焚烧高位瞭望点位,提升“技防”能力,实现秸秆禁烧全覆盖、全天候、零死角实时监控。
4.做好宣传引导。加强秸秆露天禁烧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村级微信群、村内宣传栏等渠道,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广浦江秸秆煨灰方法等禁烧工作先进典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禁烧意识。
五、整改完成情况
1.推进综合利用,做好源头管控。印发《磐安县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将有关内容列入对乡镇的考核。出台《磐安县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推进秸秆“收集、储运、处理、利用”体系建设,优化机制,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2024年建成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1个(磐安县百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培育年利用秸秆2000吨以上的规模化利用主体1家(磐安县百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秸秆离田利用率达到31%以上,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2.深化科技赋能,完善巡查体系。充分利用"空中+地面"“人防+技防” 立体巡查体系,使用无人机、高空瞭望技术实行大范围巡查监控,做到“时段无盲点、区域无死角”;严格落实“1530”闭环处置机制,新建29个秸秆露天焚烧高位瞭望点位,2024年累计发现火点197个,处置率100%,30分钟内处置率48.22%。
3.强化联动执法,落实焚烧责任。印发《磐安县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方案》《磐安县秸秆禁烧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全面部署落实全域秸秆禁烧工作,依托“县镇村”模式,联合各部门组成由执法队员、乡镇网格员及村社干部参与的秸秆禁烧巡查队伍,在焚烧高发时段开展全方位、高频率、高强度巡查管控,每月累计超过3天发现火点的乡镇街道,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2024年以来,共立案处罚秸秆垃圾焚烧220起,处罚金额7.41万元,
4.加大宣传引导,营造禁烧氛围。通过入户宣传、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重点点位警示牌、村内广播等方式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开展禁烧宣传,告知群众秸秆焚烧的影响危害和法律规章,全域营造秸秆禁烧氛围。通过召开秸秆综合利用现场观摩培训会等形式,面向乡镇(街道)农技站长,规模种植大户全面普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1日
联系人:郑伟芳,联系电话:13738912503
联系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133号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磐安县迎检和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