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27741049194X/2024-6556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文件字号: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文机关: | 磐安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一、出台背景
为防范和控制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促进融资担保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作用,提高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22号)。
三、起草过程
2018年,我县成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政策性担保业务,纳入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2021年我县与三家省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同时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流程不断更新,且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原有的政策性担保管理办法已不能适用现有的政策性担保业务。为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防范和控制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健康、稳定地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磐安县财政局起草了《磐安县融资担保有限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四、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防范和控制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健康、稳定地发展,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我县经济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是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三是防范和控制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健康、稳定地发展。
四是提高财政资金杠杆效应。
解读机关: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579—8488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