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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盘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3-25 10:11 来源: 党政综合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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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及时间安排

 

1

 

盘峰乡东山头村小柘坑自然村村庄规(2024-2035年)

 

1.《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

2.《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金政办发[2015]97号)

3.《磐安县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磐政[2014]8 号)

 

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调研,形成决策方案,启动决策程序;

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初步方案;

2025年4月26日前,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2025年6月15日前,提交乡班子会议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