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及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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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峰乡东山头村小柘坑自然村村庄规(2024-2035年) |
1.《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 2.《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金政办发[2015]97号) 3.《磐安县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磐政[2014]8 号) |
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调研,形成决策方案,启动决策程序; 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初步方案; 2025年4月26日前,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2025年6月15日前,提交乡班子会议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