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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3-18 |
浙江磐安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磐安抽水蓄能电站
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3、建设地点:金华市磐安县大盘镇境内
4、项目概况:浙江磐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大盘镇境内,上水库位于大盘镇园塘林场,下水库位于灵江支流始丰溪上游河段,坝址位于汇丰沟与始丰溪交汇下游侧,输水系统和地下厂房位于上、下水库间的山体内。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装机容量1200MW(4×300MW),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上水库正常蓄水位859.00m,死水位827.00m,调节库容795.00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426.00m,死水位403.00m,调节库容750.00万m3。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小区等生态敏感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污废水包括砂石料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机修含油废水、生活污水,以及隧洞施工废水等,工程施工期污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很小。运行期电站运行不消耗水量,上下水库水体循环运行,对水库水质影响较小。对下游里石门水库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将对占地区(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地表植被将造成一定影响。
水土流失:工程开挖、填筑、弃渣等施工活动将扰动原地貌,破坏地表植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易加剧水土流失。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影响:工程施工期施工机械及来往车辆将对周边声环境和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拟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于绿化洒水。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区、弃渣场地及公路两侧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景观保护措施:开展景观专项设计,使得工程建设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水土流失保护措施:工程上采取设置挡渣墙、排水沟及植被绿化等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工程采取减震隔声及施工时间控制措施以降低噪声影响;采取洒水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本工程建设可承担华东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及备用等任务,对区域社会经济、旅游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为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对周边水体水质的影响。在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最大程度地减小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及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征求意见的反馈途径: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若需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索要。
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作为本公示附件发布,公示时间为10日。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在报批前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环境保护部门:
磐安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9-84665510)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9-82487106)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电话:0571-28869191)
(2)建设单位: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磐安抽水蓄能分公司
电话:0579-84756033 电子邮件:mindplus@foxmail.com
(3)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话:0571-56625749 电子邮件:li_dx@ecidi.com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磐安抽水蓄能分公司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