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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3-18 |
磐安县养乐多生态牧业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磐安县养乐多生态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是一家经营畜禽养殖的企业,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尖山镇雅庄村青年北路 14号。磐安县养乐多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在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投资建设生猪养殖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拟在尖山镇楼界村山门岭建设年出栏为一万头生猪的养殖场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文物古迹、著名旅游景点以及自然保护区等重要保护目标,项目建设地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区域
类别 | 保护目标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X | Y | ||||||||
大气环境 | 元里 | 271804.78 | 3233233.65 | 村庄 | 人群 | 二类区
| NW | 1644 | |
张村 | 271065.39 | 3233005.76 | 村庄 | 人群 | NW | 1968 | |||
浮牌 | 272901.61 | 3234011.23 | 村庄 | 人群 | N | 1849 | |||
马塘 | 274396.06 | 3234005.37 | 村庄 | 人群 | NE | 1983 | |||
铁店 | 275077.16 | 3233825.36 | 村庄 | 人群 | NE | 2280 | |||
孔宅畈 | 274685.81 | 3234012.13 | 村庄 | 人群 | NE | 2220 | |||
求静 | 274110.90 | 3231067.15 | 村庄 | 人群 | SE | 1226 | |||
楼界 | 273652.00 | 3230562.30 | 村庄 | 人群 | S | 1488 | |||
八十秤 | 273415.82 | 3230656.20 | 村庄 | 人群 | S | 1411 | |||
秧田坑 | 273014.52 | 3230635.62 | 村庄 | 人群 | S | 1406 | |||
下新屋 | 274043.36 | 3230449.85 | 村庄 | 人群 | SE | 1789 | |||
万苍乡中心小学 | 274956.84 | 3230925.53 | 学校 | 人群 | SE | 2031 | |||
万仓乡镇区 | 275284.89 | 3230778.69 | 集镇 | 人群 | SE | 1993 | |||
雅庄 | 274973.81 | 3230568.29 | 村庄 | 人群 | SE | 2088 | |||
万苍乡中心幼儿园 | 275282.15 | 3230506.90 | 学校 | 人群 | SE | 2360 | |||
安宅 | 275233.85 | 3229936.22 | 村庄 | 人群 | SE | 2654 | |||
水环境 | 夹溪 | / | / | / | / | Ⅱ类水 | E | 2021 | |
声环境 | 周边200m范围内 | / | / | / | / | 1类区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详见表5.2.1-12。
表2 主要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有组织)
污染源 | 污染因子 | 最大落地浓度(μg/m3) | 最大浓度落地点(m) | 评价标准(μg/m3) | 占标率(%) | D10(m) | 推荐评价等级 |
排气筒 | NH3 | 0.12115 | 75 | 200 | 0.06 | 0 | Ⅲ |
H2S | 0.00533422 | 75 | 10 | 0.05 | 0 | Ⅲ |
表3 主要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无组织)
污染源 | 污染因子 | 最大落地浓度(μg/m3) | 最大浓度落地点(m) | 评价标准(μg/m3) | 占标率(%) | D10(m) | 推荐评价等级 |
养殖场区 | NH3 | 19.236 | 172 | 200 | 9.62 | 0 | II |
H2S | 0.708575 | 172 | 10 | 7.09 | 0 | II |
由上表可见,项目排放废气(颗粒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9.62%,小于10%。周围环境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不会出现超标。
因此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对区域及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企业边界限值要求标准要求,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项目无组织污染源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小结
本项目废水经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山林绿化。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小结
本次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根据对企业项目分析及区域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环境质量相关指标(特别是特征污染物氨氮等)仍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地下水监测数据中八大离子亦均趋于平衡,区域地下水未受到较大污染。因此,总体而言,此类项目在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废水、固废等)基本可以做到与地下水隔绝,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的可能性很小,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
因此,项目基本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固废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考虑了收集措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以外委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条件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计算,通过合理布局和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昼间预测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所在厂房以及道路地面均已水泥硬化处理,通过厂房、围墙阻挡,泄漏产生的地面漫流能控制在厂房内,不会对土壤造成影响。企业在落实储存区防渗措施后,不会产生垂直入渗影响。企业不涉及排放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物,废气排放量较小,通过大气扩散被周围绿化吸收,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环评认为项目建成后造成的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商品猪养殖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有环境风险的设备或危险化学品原辅材料。经初步分析,该项目主要风险因素为猪舍疾病事故危害及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处理,事故状态下针对不同疾病,猪舍管理者应在及时采取不同的防疫措施,以避免或控制疫情发展,本项目在采取了一系列风险减缓措施后,对周边环境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威胁。
因此,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其环境风险就可防可控,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汇总见表2。
表4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表
项目 | 污染物名称 | 环境保护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气 | 养殖产生的恶臭气体 | 生猪饲料添加饲料生物制剂,每5天喷雾一次500倍稀释的EM(有效生物菌群)液,粪便日产日清,加强通风,加强绿化 |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表7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
废水处理站恶臭 | 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池废气采用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 |
食堂油烟 | 油烟净化器处理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I8483-2001)中小型标准 | |
废水 | 冲洗废水、尿液、生活污水 | 经收集后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山林绿化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表 4、表 5 标准 |
地下水 | 地面防渗工程 | / | |
固废 | 各类疫苗消毒剂瓶 | 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 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国家环境保护部[2013]第36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 |
干清粪渣 | 外运至有机肥生产公司处置 | 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国家环境保护部[2013]第36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 | |
污水处理厂清理粪渣、沼渣 | |||
病死猪及母猪分娩废物 | 化尸井处置 | ||
生活垃圾 | 环卫统一清运 | ||
噪声 | 设备运行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减振、加强维护等 | 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其它 | 风险事故 | ①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②加强废气、废水治理、泄漏、火灾和爆炸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管理; | 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将事故损失和社会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磐安县养乐多生态牧业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尖山镇楼界村山门岭。根据磐安县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属于农产品保障区,未被列入该功能小区负面清单;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符合总量准入要求,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各环境要素可以维持现有功能区要求;用地性质符合磐安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均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公众参与符合相关要求;项目能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来电、来函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审批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2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磐安县养乐多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尖山镇楼界村山门岭 联系人:陈健 联系电话:13738214028
2、环评单位: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089号宝莲广场B座4楼 联系人:姜工 联系方式:0579-82729911
3、环评审批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单位地址: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84665235
公示发布单位:磐安县养乐多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4月15日